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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抛物坠物”新规 立法治理明确侵权责任(3)

2019-08-23 09:47:13来源:新京报

  其实,法律的公平精神,不仅体现在对弱势群体的“倾斜”上,更体现在法律责任的合理分担上。审视酝酿中的5条新规,前两条与侵权人直接相关,强调“谁侵权谁担责”原则;第三条与职能机关相关,确定了赔偿补偿的“前置调查程序”;第四条与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相关,确定了补偿之后的“追偿权”;最后一条与建筑物管理人有关,确定了必要的安全保障义务。

  从最初简单的“二人转”到现在的“四位一体”,侵权人、建筑物使用人、职能机关、建筑物管理人等主体,分别对应“过错责任”、“过错推定责任”、“主管责任”和“安全保障责任”,“精准到人”的法律责任体系,也变得更加公平合理。

  遏制高空抛物坠物乱象,需要打出立法、执法、司法组合拳。从司法实践看,近年来加大了对严重侵权人的惩罚力度,所涉及的罪名包括过失致人重伤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等。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亦不乏行拘高空抛物者的案例。在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草案中增加新规,顺应了公众呼声,有利于从民事责任上打造“闭合锁链”,以更公平、更权威的法治力量阻击“防不胜防的飞来横祸”,切实维护公众的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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