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养老金上调 人均增长220元左右
四、两种特殊的调整方式
一是继续单列调整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退休待遇。目前,本市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普遍在80岁以上,国家规定他们可享受100%退休待遇。此次调整仍将按往年办法,以参加革命工作时间进行调整,即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365元;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335元。在上述两档标准的调整基础之上,他们还享受高龄退休人员的倾斜政策,本次调整普遍增加405至440元/月。
二是保证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原工商业者、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调整后不低于全市养老金的平均水平。按照定额、缴费年限增加基本养老金和按绝对额增加基本养老金后,上述人群中基本养老金低于调整后全市养老金平均水平4157元/月的,补足到平均水平。同时,在2018年底之前已经年满65周岁及以上的高龄退休人员,还享受高龄退休人员的倾斜政策。
按照国家规定,本市机关事业单位2018年底前退休的人员,也将按照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调整基本养老金,并于6月底前发放到位。
88余万城乡居民人均月增100元养老金
按照国家要求,本市2019年继续落实基础养老金和福利养老金的正常调整机制。从今年1月1日起调整这两项养老金标准,全市享受基础养老金和福利养老金待遇群体人均每人每月增加100元。这一待遇调整惠及88.88万城乡居民,预计6月底前发放到位。
据介绍,在2018年12月31日前已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及享受老年保障福利养老金的人员,自2019年1月1日起调整城乡居民养老保障待遇标准,每人每月增加95元;为了进一步体现向老年人的倾斜政策,对于2018年12月31日前已年满65周岁及以上的人员再增加10元。已经领取待遇的人员基础养老金人均达到810元,福利养老金人均达到725元。
另外,自2019年1月1日起,符合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800元;老年保障福利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71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