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海网首页
当前位置:四海网 > 生活百科

岳云鹏五环之歌终审不侵权 属于全新作品

2019-10-14 15:14:54来源:四海网综合

  岳云鹏的一首五环之歌红遍大江南北,很多人一听到啊……的曲调就立马想张口跟着唱“啊……五环”,但是这首歌却去遭到了牡丹之歌词作者的指控说其是侵权。

QQ��ͼ20191014151647.png

  近日,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就北京众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与万达彩视传媒有限公司、新丽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天津金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岳龙刚(艺名岳云鹏),关于音乐作品《五环之歌》侵犯《牡丹之歌》改编权一案作出终审判决,驳回原告众得公司的诉讼请求。

  法院经审理认为,《牡丹之歌》是词、曲作者共同创作的合作作品,其著作权归属词作者乔羽及曲作者吕远、唐诃共同享有,上诉人不能单独行使著作权。

  据悉,该案原告方仅为《牡丹之歌》词作者乔羽授权的众得公司,并未涉及曲作者吕远、唐诃。通过比较可以看出,《五环之歌》的歌词构成了一个全新的作品,没有利用、参考《牡丹之歌》歌词的主题、独创性表达等基本内容,故没有侵犯《牡丹之歌》的改编权。

* 声明:本文由四海网用户xxf123原创/整理/投稿本文,生活百科栏目刊载此文仅为传递更多信息,帮助用户获取更多知识之目的,内容仅供参考学习,部分文图内容可能未经严格审查,欢迎批评指正。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