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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同佳愿到台自首 陈同佳案全程回顾

2019-10-19 17:22:40来源:四海网综合

  特区政府表示,对陈同佳在台湾涉嫌犯的罪行,香港法庭并无管辖权,香港方面也不可能将陈同佳继续关押,或向他追诉其涉嫌在台湾所犯的罪行。

  据香港媒体此前报道,陈同佳在香港被控的罪名系被俗称为“洗黑钱罪”的“处理犯罪得益罪”,并被判监禁29个月后,经扣减刑期,陈将于10月23日在香港刑满出狱。

  至于为什么不能在香港被追诉“*罪”,台媒此前曾报道称,“陈同佳案”发生于台湾,因台湾、香港没有“引渡协议”,虽然台方已对陈同佳*嫌疑发布通缉令,香港方面未能在香港追诉其杀。

  香港“东网”此前在报道中提及,“陈同佳案”触发香港政府修订《逃犯条例》,加上陈最快今年10月即可出狱,特区政府“一直认为修例有迫切性”。然而,香港激进分子近4个月来却针对《逃犯条例》修订一事进行暴力活动。今年9月,香港特区政府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宣布撤回条例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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