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海网首页
当前位置:四海网 > 生活百科

房贷利率重新定价 专家称不会过多影响月供水平

2019-12-30 08:49:56来源:四海网综合

  如何从贷款基准利率转换为LPR?

  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表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银行应尽快制定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定价基准转换工作计划,包括系统配套、人员培训等,同时通过多种渠道(包括官网和网点公告、短信、邮件、手机银行和电话通知等)告知客户,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尽可能以简便易行的方式变更原合同条款。

  据该负责人阐述,当定价基准转换为LPR后,LPR的期限品种依据原合同的借款期限确定,确定后在合同剩余期限内不再调整;加点数值为原合同最近的执行利率与2019年12月LPR的差值(可为负值),在合同剩余期限内固定不变;转换时点利率水平保持不变;借贷双方可重新约定重定价周期和重定价日,重定价周期最短为一年。

  同一笔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在2020年3-8月之间任意时点转换,均根据2019年12月LPR和原执行的利率水平确定加点数值,加点数值不受转换时点的影响,银行和客户可合理分散办理。目前,大多数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重定价周期为1年且重定价日为每年1月1日。

  以此为例,若某笔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原合同期限20年,剩余期限为8年,原合同约定的利率为5年期以上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现执行利率为4.9%×(1+10%)=5.39%。2019年12月发布的5年期以上LPR为4.8%。如果借贷双方确定在2020年3月30日转换定价基准,且重定价周期仍为1年,重定价日仍为每年1月1日,那么加点幅度应为0.59个百分点(5.39%-4.8%=0.59%)。2020年3月30日至12月31日,执行的利率水平仍是5.39%(4.8%+0.59%)。在此后的第一个重定价日,即2021年1月

  ‘’1日,按照重新约定的重定价规则,执行的利率将调整为2020年12月发布的5年期以上LPR+0.59%,此后每年以此类推。

  专家:不会过多影响月供水平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此次央行基于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导向,对于LPR政策积极进行优化和调整,尤其是针对存量贷款的定价机制进行了调整,以更好地从原先的定价方式转化为LPR定价方式,这对于存量贷款市场或者说原先的按揭贷款市场有一定的影响。但需要注意,这种影响是计算方式的变化,但利率本身不会变,或者说不会过多影响购房者的月供水平。

  严跃进认为,第一、LPR每个月会变动,但是购房者实际面临的LPR是一年变一次,或30年变一次,这个可以和银行谈,建议一年调一次。第二、基点一旦约定好,是不变的,其实和以前银行的折扣概念差不多的,过去折扣也是一旦谈好,也是30年合同保持不变的。

  诸葛找房副总裁苑承建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对于用户来说,固定利率长期确定,但无法享受利率下行的红利,但同样也可以在利率上行时避免成本上升。LPR为定价基准加点的方式对用户来说是随行就市,可以享受利率下行带来的还款金额降低,但同样在利率上行时还款金额也要随之增加。就当前利率市场环境来说,LPR大概率还要下行,选择LPR为定价基准加点的方案可能是更加稳妥且主流的方案。

  苑承建认为,央行的这一方案一次性解决了存量方案利率定价转换的问题,也让存量房贷用户可以享受到利率下降的红利,同样也保持了房贷利率的稳定,不会给市场预期造成刺激影响。来源:华夏时报

* 声明:本文由四海网用户yanfang原创/整理/投稿本文,生活百科栏目刊载此文仅为传递更多信息,帮助用户获取更多知识之目的,内容仅供参考学习,部分文图内容可能未经严格审查,欢迎批评指正。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