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谈鲍毓明案 此案在美提起公诉的几率超过50%
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海外**未成年均可问罪
据美国联邦法规定,禁止美国公民或合法永久居民前往海外或身处海外之时,强奸、猥亵未成年人,或与未成年人进行性交易,违者可面临最高30年的监禁。即使这些行为在案发的国家合法,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依然可因这条法律而受到惩处。
刘龙珠律师指出,美国这方面的法律规定非常严密,对此类犯罪的打击力度很大。尽管鲍某明涉嫌**案事发地在中国,只要鲍某明确实是美国公民或持有绿卡的永久居民,他的性犯罪行为都可因违反美国联邦法而被政府提起公诉。
据刘律师核实,美国联邦法中域外儿童性剥削法条的未成年人定义为18岁以下的人。“不管未成年人是否同意,同其发生性关系即构成强奸罪。如果还存在利益交换,则属于性交易。强奸、猥亵和性交易都属于这一法条的适用范围。”刘律师还指出,被**对象“年纪越小,判得越重。”
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美媒曾多次报道,与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或性交易(即便未成年人同意),以及美国公民在海外**未成年均受到美国法律制裁的案例。
据《纽约时报》报道,2004年,美国86岁男子约翰·赛尔简(John W. Seljan)因在东南亚强奸、猥亵未成年人而被指控六项重罪,最终被判处270年监禁。在此前二十年中,约翰·赛尔简每年至少前往东南亚三次,自称是对未成年进行“性教育”,实则强奸、猥亵未成年人,其中甚至包括至少1名9岁女童和2名12岁以下女孩。
刘龙珠律师指出,不管是当事人即李星星(化名)母女主动报案,还是与本案无关的人进行举报,又或是美国政府从其他途径获知此事,司法部一旦获知且认为鲍某明违反联邦法律的充分,就会主动进行调查,决定是否对其提起公诉。即便当事人不起诉,政府出于打击犯罪的目的也会进行追究。据刘律师了解,美国司法部、FBI等政府部门有很多华人,一旦关注到此类案件,他们可能直接就启动调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