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回应被分配工作23年未接上班通知 不存在冒名顶替,当年没工资她没来上班
为了找回工作,她称反映6年仍无果
为了找回属于自己的工作,包宏芳称,此后,她辗转找过兴和县人社局、卫健委和***局等部门,但一直无果。
据包宏芳提供的加盖有公章的兴和县人社局***处理意见书,兴和县人社局在2019年7月26日回复称,经核查人社局文书档案,包宏芳已于1997年7月24日被分配到卫生局下属乡镇卫生院工作,且在2000年5月17日办理了转正定级。而对于她未收到卫生局工作通知的情况,人社部门让她咨询兴和县卫健委。
此外,她还提供了兴和县政府驳回行政复议申请的决定书。该决定书中载明,申请人包宏芳不服兴和县人社局、卫健委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由此提出行政复议,请求对原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进行审查和裁决。
其中,作为申请人的包宏芳提到了假“包宏芳”利用她的档案。“这是律师写的。”对此,包宏芳称,她也不确定是否有假“包宏芳”存在,她也只是怀疑有人顶替了她。
决定书中,兴和县卫健委答复也称,包宏芳于1997年分配至兴和县卫生局,2000年转正定级,同年由兴和县卫生局分配至兴和县卫校工作。兴和县卫校于2008年撤销,所有人员调兴和县卫生局培训中心工作,2007年、2008年、2019年的调资表人员名单中均无“包宏芳”。
兴和县政府驳回包宏芳的行政复议,称不存在假“包宏芳”
决定书于2019年12月9日出具,据其中载明,兴和县政府审查查明:兴和县卫健委提供的证明2000年已将包宏芳分配到卫校工作,但在2007年卫校被撤销前职工名单中没有“包宏芳”,2008年卫校被撤销后人员调兴和县卫生局培训中心工作,职工名单中没有“包宏芳”,2019年现兴和卫健委职工名单中没有“包宏芳”,不存在申请人所说的假“包宏芳”以包宏芳名义继续工作一事。
因此,兴和县政府驳回了包宏芳的行政复议。
8月18日,包宏芳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她希望能找回属于自己的工作,并要求相关部门赔偿由此印发的工资、医保等一切损失,她还希望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