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夫妻生育7孩被征收71万 巨额“罚单”背后原因是什么
在第7个孩子出生10年后,2019年3月,四川省资阳市安岳县拱桥乡农民刘某华收到了当地卫健局(机构改革前为卫计局,以下均用现名)作出的《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718080元。
在随后的执行过程中,这份巨额“罚单”让被征收对象和当地卫健局都面临着进退两难的尴尬。
“缴这么多钱他确实有困难,但他违法了我们又不能不处理。”2020年12月23日,安岳县拱桥乡计生办负责人向界面新闻表示无奈,他称这起案件已拖延数年,三任计生办主任和一位分管领导因此都受过处分。
2020年8月28日,安岳县卫健局向安岳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9月1日,安岳县人民法院作出裁定,认为安岳县卫健局作出的《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书》属于适用法律、法规明显错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条件,不准予强制执行。
上述拱桥乡计生办负责人透露,安岳县卫健局正在考虑重新作出一份《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但是这笔钱能否征收到位,他心里也没底。
连生7个孩子面临“超生”处罚
刘某华生活的安岳县拱桥乡距离县城50多公里,交通不便,是一个典型的农业乡镇。过去,“重男轻女”的观念在这一带较为流行。为了生育一个男孩,从1990年代到2009年,刘某华陆续成了7个孩子的父亲。直到妻子第7胎为诞下一个男婴,这对夫妻才停下执念。
刘某华的一位朋友告诉界面新闻,刘某华和妻子过去常年在家务农,经济状况较差,加上不断生育孩子带来的生活重压,一直无力缴纳社会抚养费。最近几年,刘某华外出开挖掘机,家中经济条件才稍微缓和。
前述拱桥乡计生办负责人介绍,征收社会抚养费需遵守严格程序,此前计生办人员也对刘某华做过调查,但他一直不愿意配合,加上后来当地几次发大水,乡政府被淹,有关刘某华“超生”的材料被损坏,因此迟迟没有对刘某华征收社会抚养费。
2018年11月,安岳县拱桥乡人民政府受原安岳县卫健局委托,对刘某华和其妻子违法生育行为立案调查。调查显示,刘某华和其妻子于2009年4月21日生育第7孩。2019年3月6日,安岳县卫健局对刘某华及其妻子作出《征收社会抚养费告知书》,告知将对其违法生育行为征收社会抚养费,并告知其陈述、申辩权。
2019年3月11日,安岳县卫健局依据2014年修订的《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作出《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书》,对被执行人征收社会抚养费718080元,并告知其有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拱桥乡计生办负责人曾多次到过刘某华家。他介绍,刘某华最大的孩子已经成家,但还有好几个孩子在读书,最小的才读小学。刘某华近些年在外打工,自称给别人开挖掘机,其妻子在家务农,一次性缴纳70多万元存在困难。2019年3月21日,经刘某华申请,安岳县卫健局同意其分期缴纳。
但第一次缴纳期限届满后,刘某华未再按期缴纳。2020年3月26日,安岳县卫健局对其作出《社会抚养费催缴通知书》,通知刘某华于2020年4月30前全额缴纳社会抚养费708080.00元及滞纳金1436.16元,不过刘某华逾期未提出申辩,也未主动缴纳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