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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借情人30万一万年生效 感情破裂分手索要30万遭拒

2021-03-19 08:23:59来源:四海网综合

  法院:“借一万年”应认定为赠与

  相城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张勇向李媛支付30万元后,双方通过微信分别作出了意思表示。李媛主动要求出具借条,但张勇用“加个期限一万年”的表述予以拒绝。因此,双方之间的民间借贷法律关系未能达成合意。该30万元款项已实际给付,李媛接受款项后,张勇明确表示借一万年,应认定为不具有要求归还的意思,应认定为赠与。

  张勇在有配偶的情况下与李媛同居,同居期间致李媛怀孕流产,在解除同居关系后又要求返还赠与的款项,其行为违背诚实信用和公序良俗原则。李媛曾表示卖房也要还款,但张勇又要求继续作为保证金,对于返还,双方也未达成一致。因此,张勇的诉讼请求于法无据,法院不予支持,最终判决驳回张勇诉请。

  张勇不服提起上诉,苏州中院二审维持原判。

  对于网友们普遍讨论度较高的“夫妻共同财产”以及“老婆去追讨肯定能要的回来”等等说法,小编特意再次咨询了马律师,也搜集了相关法律解释供大家参考。

  能否要回配偶赠与“小三”的财物?

  首先要明确“小三”的概念,最高法院对于“小三”的相关解释是:“社会现实中的婚外同居情况十分复杂,有些是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同居的,而由于我国目前婚姻登记信息未能全国联网且并不对个人查询,造成有些是不知道对方有配偶,也就是‘被小三’情况也客观存在。

  简单的条文难以涵盖如此复杂的问题,所以对于此类问题的解决目前仍给法官自由裁量留下了很大的空间。

  因此,在法律上是不存在“小三”的相关条款的,但是在民间“小三”是被定义成“插入已婚家庭的第三者”,那么如果你的婚姻被小三插足,而配偶在与“小三”同居期间赠与的相关财物能不能被追回呢?

  根据赠与的相关规定,一般行使撤销权要在一定的情形下,若是不符合法定的相关情形,则不能任意的撤销赠与,但是作为被出轨的一方不仅出现情感的背叛,更出现金钱的“背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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