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海网首页

医疗救助保障对象范围是哪些

2021-03-29 11:14:48来源:四海网综合

  一、保障对象范围

  城乡大病医疗救助它保障的对象不是全体社会成员。它只是作为一个社会补充,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它的保障对象如下:

1602557270.jpg

  1、重点优抚对象:包括在乡老复员军人、在乡三等以上伤残军人、红军失散人员、苏区老干部,集中居住在县光荣院、县工疗站的优抚对象;

  2、农村五保对象;

  3、城镇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收入来源、无法定赡(抚)扶养人的人员(简称城镇“三无人员”);

  4、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5、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的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

  6、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

  7、城乡低收入家庭成员。

  二、疾病保障范围

  1、首次确诊或主要诊断患有儿童白血病(14周岁以下)、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周岁以下)、终末期肾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

  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Ⅰ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BH4缺乏症、危重孕产妇等22类重大疾病的参保人员,可报销其医疗费用经社保报销后,报销范围内个人自费部分费用在3000元以上(含3000元)的和报销范围外个人自费部分费用在3000元以上(含3000元)的部分。

        2、除因上述22类大病外产生的高昂医疗费用,其年度医疗费用,在报销后个人自费费用年度累计2万元以上(含2万元)的部分及报销范围外个人自费费用年度累计4万元以上(含4万元)部分。

*声明:本文由四海网用户jz001原创/整理/投稿,本站收录此文仅为传递更多信息,帮助用户获取更多知识之目的,内容仅供参考学习,文图内容如存在错误或侵害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本站承诺2小时内完成处置反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