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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医疗救助对象 主要有这些

2021-03-31 13:13:46来源:四海网综合

  医疗救助对象为具有当地常住户籍的以下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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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农村五保供养对象;

  (2)城市“三无”人员;

  (3)六十年代精减退职老职工;

  (4)城乡低保对象;

  (5)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大学生;

  (6)在乡重点优抚对象(不含1-6级残疾军人);

  (7)城乡低收入家庭重病患者;

  (8)县(市)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经济困难家庭人员。

  申请城乡医疗救助不予批准的事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救助:

  (1)因违法犯罪、酗酒、自残、***、打架斗殴、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司法鉴定、劳动鉴定、工伤、职业病、孕产期保健、分娩、美容保健以及嫖娼卖淫、吸毒引起的性病、艾滋病和其它责任事故发生的医疗费用;

  (2)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或自行购买药品的费用;

  (3)超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规定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的医药费用。

        (4)没有按规定参保参合的人员原则上不予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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