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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赠财产给保姆 立遗嘱申明任何人不得干预

2019-05-31 14:41:00来源:东方头条

  当时还找了一位当律师的邻居做见证人,章大伯亲笔写下:王阿姨在我家搞卫生十多年,我感觉她心眼好,对人体贴入微,不是女儿胜似女儿,所以经我仔细慎重考虑后,在我百年之后,我的全部财产由王阿姨一人继承。

  三年前,快报记者采访了“律师来了”入驻律师、杭州市律师协会家事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姚祎颖。她说,在传统意识里,老人走后财产都应该归子女们享有,但是其实,老人的财产完全是可以自由支配的。这些年,随着老年人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传统观念不断在改变,老人身前立下遗嘱,把房子等财产给子女外的其他人,这种现象越来越多。有些老人的子女并不孝顺,在生前也没有尽到赡养义务,而老人一旦走了,他们为了家产都出现了。

  姚律师当时还建议:像章大伯和保姆这种情况,最好签一份“遗赠扶养协议”,协议中既可以表达把房子赠予的意愿,也可以通过一些条款形成一定约束,避免送了房子后对老人没那么好,甚至不管他了。(相关报道:杭州83岁老人的这个举动,惊呆了不少人!他把市中心的一套房子送给了她……)

  除了四年前那份遗嘱,章大伯分别又在2018年10月16日和2019年3月25日写过遗嘱,出院后5月1日,大伯生日,很开心,又写下第4份遗嘱,再次申明所有遗产归王阿姨所有,任何人不得干预。

  章大伯还特别说明,“遗嘱都是我在脑子很清楚,身体很健康,手脚很麻利的时候写的。”

  昨天我再次联系姚祎颖律师。她又一次说,老人对自己的财产存在自主支配权,房子、积蓄等个人财产,只要在意识清醒,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况下立遗嘱,都具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其他任何人不能侵占和变更。

  来大姐在小营街道大学路社区开家政公司16年,她说,老小区也可以说是老人区,这些年她给东家介绍过阿姨无数,东家给阿姨送表扬信、锦旗也很多,但是送房子的,只有这一个。

  “当时大伯给阿姨送房子,很多人不理解,流言蜚语也很多的……

  “前天大伯专门让阿姨推他来,说要当面谢谢我,给他找了个好阿姨。大伯说到他住院差一点就回不来,两行眼泪一下子流出来了,我当时也蛮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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