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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个人信息保护 官方发布通知公开征求意见

2019-06-01 15:58:57来源:新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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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儿童个人信息网络保护规定征求意见

  四海网讯 2019年5月31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儿童个人信息网络保护规定(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规定,网络运营者收集、使用儿童个人信息的,应当征得儿童监护人的明示同意。

  《征求意见稿》规定,网络运营者收集、存储、使用、转移、披露儿童个人信息的,应当遵循正当必要、知情同意、目的明确、安全保障、依法利用的原则。网络运营者应当设置专门的儿童个人信息保护规则和用户协议,并设立个人信息保护专员或者指定专人负责儿童个人信息保护。

  网络运营者不得收集与其提供的服务无关的儿童个人信息,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用户协议的约定收集儿童个人信息。网络运营者收集、使用儿童个人信息的,应当以显著、清晰的方式告知儿童监护人,并应当征得儿童监护人的明示同意。明示同意应当具体、清楚、明确,基于自愿。

  《征求意见稿》指出,网络运营者征得同意时,应当同时提供拒绝选项,并明确告知:收集、存储、使用、转移或者披露儿童个人信息的目的、范围、方式和期限;儿童个人信息的存储地点和到期后的处理方式;儿童个人信息的安全保障措施;个人信息保护专员或者其他联系方式;拒绝的后果和影响,以及其他应当告知的事项。前款规定的告知事项发生实质性变化的,应当再次征得儿童监护人的明示同意。

  网络运营者使用儿童个人信息,不得超出约定的目的和范围。因业务需要,确需超出目的和范围使用的,应当再次征得儿童监护人的明示同意。委托第三方处理儿童个人信息时,网络运营者应当对受委托方及委托行为等进行安全评估,签署委托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处理事项、处理期限、处理性质和目的等,委托行为不得超出授权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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