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海网首页

两女子捕了85斤野生螃蟹 涉嫌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

2019-06-04 16:56:48来源:中华网

QQ��ͼ20190604165828.jpg

  原标题:盐城两女子捕了85斤野生螃蟹,犯法了!

  四海网讯 9人非法收购废旧电瓶提炼铅,造成环境污染;7人跨省堆放、倾倒、违禁词已过滤化工废料;滥伐146棵林木被判刑;在保护区捕捞螃蟹,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4日上午,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盐城市生态环境局召开了“2019世界环境日新闻发布会”,现场公布了盐城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十大典型案例。

  现代快报记者梳理发现,在盐城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十大典型案例中,涉及到生产、生活的许多方面:倾倒化工废料,非法占用基本农田,占用河道进行网箱养殖,滥伐林木,工业生产废水不达标等等,这些危害环境的案件当事人均受到了严惩。

  其中,被告人王某巧和金某英非法捕捞水产品案格外引人关注。“此案虽然案值不大,但很有教育意义。”据盐城中院环境资源庭庭长虞忠和介绍,涉案的两人是附近的农村妇女,2017年9月,她们到盐城国家级珍禽保护区,发现河里有多野生螃蟹,便采用地笼网、泡沫、螺旋桨制作的船筏捕捞螃蟹。

  “她们将地笼网放在保护区核心区的水塘内,两次共捕捞了85公斤野生螃蟹。2017年11月11日,两人在收取地笼网中的螃蟹时被保护区工作人员发现。”东台人民法院审理认为,两人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使用禁用的工具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行为构成了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