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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者建议降低婚龄 改善初婚初育年龄偏高问题

2019-08-05 08:35:53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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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学者建议适当降低法定婚龄 男/女性分别降至20/18周岁

  四海网讯、法定婚龄是法律规定的最低结婚年龄,当事人只有在此年龄以上始得结婚,不满法定婚龄则不许结婚。在我国编纂民法典的历史背景下,婚姻家庭编中如何规定法定婚龄备受注目。目前,婚姻家庭编草案二审稿中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延续了婚姻法的规定。笔者认为二审稿中对法定婚龄的规定依然过高,应当适当降低,建议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周岁,女不得早于十八周岁”。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先后颁布了两部婚姻法。第一部是1950年婚姻法,其第4条规定“男二十岁,女十八岁,始得结婚”。第二部是1980年婚姻法,即现行婚姻法,其第6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法定婚龄的确定,一般考虑两个方面的因素: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自然因素,即男女双方的生理、心理发育情况和智力成熟情况,另外还包括某一地域的气候、地理条件等因素。

  在确定婚姻年龄时,应当尊重人的自然成长规律和生理、心理发展规律,考虑男女不同的生理和心理特点。一般而言,女性在18岁左右、男性在20岁左右,身体发育基本成熟,并能够理解婚姻的社会意义和法律意义。社会因素,即当事人所在国家、民族的政治、经济、文化、人口等的发展需求。以人口为例,降低法定婚龄可以缩短人口生产的周期,有利于促进人口数量的增长;而提高法定婚龄,则可以延长人口生产的周期,有利于控制人口数量的增长。不同的历史时期、不同的法定婚龄,既反映了自然规律的要求,也反映了当时国家、民族的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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