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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分手女方还1.4万元房贷要分一半房

2019-08-17 09:33:03来源:环球网

  婚前突然分手,还过1.4万贷款的女友

  要求分一半房子

  令人没想到的是,原本打算结婚的小张和婷婷,却在之后一年的相处中矛盾渐显,时常因生活琐事发生争吵,无法沟通的两人最终决定分手。

  分手后的两人却被这套共有的房子绊住了。

  小张想把房子要回来,他认为当初之所以买这套房,是因为打算和婷婷结婚,虽然房子登记在两个人名下,但首付款和后期绝大部分按揭款都是自己付的,现在两个人分手了,结婚的愿望也落空了,婷婷理应返还房屋的共同份额。

  可婷婷不这么认为,她坚称:“房子并不是为了结婚买的,是我们两个人的共同投资行为。而且如果不是我找堂哥帮忙,买房过程不可能这么顺利。再说了,房子的按揭款我也还过3个月,一共1.4万元,所以房子我也要分一半!所有权我可以不要,但必须把一半的份额补偿给我。”

  昔日你侬我侬的恋人因一套房子反复争吵,沟通无果后,小张一纸诉状把婷婷告到了下城法院。

  法院:按折价款,前女友拿3.5万

  下城法院经过审理,认为案件争议的焦点在于双方基于何种目的购置了案涉房屋。如果如婷婷所说,是双方共同投资行为,那么投资讲究回报。

  在本案中,婷婷仅还了三个月的按揭贷款,其余的首付款和按揭贷款均由小张负责偿还,小张的投入远远大于婷婷。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还将房屋登记在二人名下,并约定为共同共有,甚至在分割房屋时双方各享有一半的份额,这种做法明显与投资的正常逻辑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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