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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再现高空抛物 三个玻璃啤酒瓶从天而降!

2019-07-19 15:38:17来源:四海网综合

  小区物业:部分摄像头已上调 计划加装仰拍摄像

  “两个月之前,1号楼有人高空抛掷垃圾,我们就把监控摄像头做了调整,原先摄像头朝下,现在有好几个摄像头是朝上的。”

  小区物业公司李经理说,调整摄像头方向是为了应对高空抛物的问题,如今已经调整摄像头方向的居民楼没有再发生过高空抛物的事情。

  该小区已经调整部分摄像头方向,专拍高空抛物。

  “以前摄像头只能排到单元门门口及一楼,调整摄像头以后可以拍摄到15楼以下的画面,完全可以拍摄到高空抛物画面。”

  鉴于前期仰拍摄像头对高空抛物者有很强的震慑作用,李经理称他们小区计划加装部分仰拍摄像头,以防止高空抛物的问题。

  律师说法

  若无法确认肇事者 整栋楼都要担责

  针对高空抛掷啤酒瓶事件,生活日报记者7月18日下午咨询了山东嘉孚律师事务所律师刘良玉,他认为,如果没法确认肇事者,就可以推定整栋楼所有住户都有责任,除非住户可以证明不是他抛掷啤酒瓶。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有明确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7月17日,“天降菜刀”案扔刀男子聂某被刑事拘留,其罪名由最初的涉嫌寻衅滋事变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那么,高空抛掷啤酒瓶是否与抛掷菜刀面临同样的处罚?刘良玉称,酒瓶比菜刀危害要小,在不考虑坠落高度的情况下,酒瓶不一定构成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有可能只是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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