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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应1元口罩 官方回应口罩进价6毛卖1元被罚

2020-02-14 11:19:10来源:四海网综合

  (2月12日),一则“进价6毛的口罩售价1元被罚”的消息在网络上引发争议。羊城派记者独家了解到,目前湖北省洪湖市已对该处罚启动重新调查,同时纪检部门也介入调查是否存在执法人员违纪等情况。被处罚药店的老板在现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他并不支持口罩卖高价,被罚是内部沟通出了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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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都只卖一块钱了还因“哄抬物价”挨罚?

  12日,一个处罚消息迅速“走红”——洪湖市华康大药房销售一次性口罩,购进价格0.6元/只,销售价格1元/只,洪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调查后,认为其涉嫌哄抬价格,决定没收违法所得14210元,罚款人民币42630元。

  洪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声明显示:2020年1月28日,因接到消费者投诉,洪湖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相关事实进行了调查,经了解,洪湖市华康大药房于2020年1月23日从仙桃某公司购进一次性劳保口罩44000只,购进价格0.6元/只,销售价格1元/只,该批次口罩没有中文标识。

  根据湖北省市场监管局《关于新冠肺炎防控期间有关价格违法行为认定和处理的指导意见》,该药房违反两条规定:

  一是“公共卫生一级响应期间,与疫情相关的医用商品、防护消毒商品等一律不得涨价;二是所售商品无参照原价,购销差价额超过15%的,构成哄抬价格行为。”

  报道消息和声明出来后,在网络上引起较大争议,不少网民留言认为,一块钱的口罩在“一罩难求”的当下完全是“良心价”,处罚哄抬物价的决定不可理解。

  洪湖市市场监管局:处罚有理有据

  洪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接受羊城派记者采访时表示,对华康大药房的处罚情况属实。市场监管局一位工作人员向记者出示了市长热线转办函件、12315投诉等,以证实该局是接到相关投诉才过去调查的。

  另外,其出示1月25日湖北省市场监管局鄂市监竞争(2020)3号文显示,“公共卫生一级响应期间,与疫情相关的医用商品、防护消毒商品等一律不得涨价”,并制定哄抬价格行为标准。

  该工作人员还称,1月27日起,该局在各经营场所发布“行政警示”,并通知各经营者,已尽到告知义务。洪湖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也在全力协调市面上医疗防护用品紧缺问题,在稳定价格的同时,保障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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