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当网男员工变性被辞 二审判决双方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同年9月,当当网以高某某“旷工”为由解除与高某某的劳动合同通知书,同年11月,高某某申请仲裁,委员会裁决双方于2018年9月6日起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当当网不服,到法院起诉并提交了相关。当当网表示,高某某的工作岗位具有不可替代性和唯一性、高某某离岗时间较长、身体原因不能适应当当网公司的工作强度、当当网公司的员工表示无法与高某某一起工作。
此外,当当网于2019年7月22日向高某某发送的函件中提及了“精神病人发作,其他员工的恐惧、不安和伦理尴尬,如厕问题”等内容,高某某据此主张受到了当当网公司的就业歧视。
一审判决:当当网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一审法院向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及第二军医大学附属长征医院整形美容科副主任医师核实,高某某诊断证明真实,按照高某某的手术情况,其术后休假时间应以病情证明单(建议全休贰月)记载为准。
经核实,医院建议的休假时间除了考虑手术伤口的恢复情况外,亦考虑到患者身份转变需要办理相关手续和重新适应社会,故不能仅以高某某具备独立活动能力就认为其应当回到术前的办公环境中立即工作。
二审:双方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一审判决后,当当网不服,向北京市二中院提起上诉。当当网提交的包括:
产品总监的岗位具有不可替代性及唯一性,且该职位目前已由崔某某担任,客观上不具备与高某某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可能性。
员工邮件截图,用以证明多位同事表达了自己对高某某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后的担忧,包含工作层面、心理层面及生理层面等各个方面
当当网公司自2007年起便已实施员工手册,且对于突发事件的请假流程实行双轨制管理,未完成请假流程擅自不到岗按照旷工处理。
高某某则表示,当当网公司于2019年7月22日向其发送的函件,用以证明当当网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是就业歧视。
此外,高某某还指出,第二军医大学第二附属医院2019年9月27日的出院小结,用以证明其具备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身体条件。
法院认为:有关公安机关已经依据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关于公民手术变性后变更户口登记性别项目有关问题的批复》将高某某的性别由男性更改为女性,高某某即有权以女性的身份进行如厕,其他同事也应当接受高某某的新性别,以包容的心态与其共事。
高某某并不存在旷工行为,且当当网公司与高某某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规章制度依据亦不充分,一审法院认定当当网公司与高某某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并无不当,本院予以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