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4岁幼女被判8年的官员提前出狱 具体情况是怎么回事
大众网·海报新闻消息,近日,***因强奸幼女被判有期徒刑8年的云南大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原办公室主任郭玉驰,获多次减刑于2018年底提前出狱,引发争议。记者检索中国裁判文书网发现,郭玉驰服刑期间有两年被评为改造积极分子,并多次获得表扬,由此获得三次减刑,共计减刑两年又八个月。
郭玉驰强奸幼女案曾在全国引发高度关注。《检察日报》发布的2013年十大检察新闻显示,2013年8月,云南省大关县公职人员郭玉驰强奸未满4岁的幼女王某某。9月,大关县法院以强奸罪判处郭玉驰有期徒刑五年,因附带民事诉讼原告无法证明其经济损失情况,判处被告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云南省昭通市检察院认为,法院对郭玉驰量刑偏轻,判决明显不当,对此案依法提起抗诉。在检察机关抗诉之后,案件被昭通市中级法院发回原法院重审,期间双方民事和解,郭玉驰赔偿了受害人15万元。12月,大关县法院公开宣判:撤销原一审判决刑事部分,以强奸罪改判郭玉驰有期徒刑八年。
云南网当时的报道显示,受害女童本来活泼爱闹,事发后,她不愿再与其他小伙伴一同玩耍,整日待在家里不肯外出。“其实她很想跟其他小伙伴玩,但她不敢去。”女童的母亲说。女童的父亲则说,女儿渐渐长大,马上就到了记事的年龄,他担心这件事会对女儿带来一生的影响。
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云南省大关县人民法院2013年12月6日作出(2013)大刑再初字第1号刑事判决,以被告人郭玉驰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刑期执行至2021年8月24日止。记者注意到,从2015年至2018年的4年间,云南省昭通监狱3次向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昭通中院审理后裁定,对郭玉驰分别减去有期徒刑十一个月、一年、九个月,共计两年又八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