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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凌晨杀夫保护女儿不被继父强奸 千余村民签名请求从轻从宽处理

2020-12-25 21:27:19来源:四海网综合

  故意杀人还是正当防卫?

  刘某会的辩护律师当庭认为,刘某会应当属于正当防卫。

  辩护律师在庭上表示,该案表面上看剥夺了死者蒋某银的生命权,但《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同时,“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辩护律师认为,刘某会的行为,是针对正在实施强奸犯罪的暴力行为而采取的防卫措施,虽然造成不法侵害人蒋某银的死亡,但属于正当防卫。

  对此,公诉人认为,蒋某银已经睡着,犯罪已经终止。刘某会故意杀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被害人有重大过错,刘某会也有自首、获得死者亲属谅解等情节,量刑可从轻。

  刘某会当庭表示,蒋某银当时是俯卧在床上,但睡没睡着她并不清楚。龙梦筱告诉澎湃新闻,她在配合警方调查时也表示,蒋某银是躺在床上的,但不清楚是否睡着了。

  案发当晚,被刘某会锤杀的蒋某银俯卧在床前木凳位置的沙发床上。

  辩护律师在法庭上称,案发当晚从23点到第二天凌晨3点,蒋某银持续通过各种手段和方法试图实施强奸,蒋某银具有继续作案的可能。刘某会面对女儿天亮后可能继续遭不法侵害,处于巨大恐惧之中,也具有现实的紧迫危险性。在龙梦筱被强奸的现实可能性客观存在的前提下,应当认定蒋某银的不法侵害行为仍在持续,不当认定为犯罪行为终止。

  庭审结束后,辩护律师婉拒了澎湃新闻的采访,他表示其观点已在法庭阐述,也相信法院会对刘某会作出公正的判决。

  对于此案,重庆大学法院教授陈忠林认为,如果刘某会供述的案情属实,该案应属于“不法侵害已经形成现实、紧迫危险的,应当认定为不法侵害已经开始”的情况,符合两高一部发布的指导意见关于正当防卫成立的条件。

  刑辩律师斯伟江和朱明勇均认为,这是典型的正当防卫,不属于假想防卫,因为现实的强奸行为已经发生,虽然有暂时的停止,但危险依然存在。两高一部《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对于不法侵害虽然暂时中断或被暂时制止,但不法侵害人仍有继续实施侵害的现实可能性的,应当认定为不法侵害仍在进行。

  刑辩律师王少光表示,该案争议的地方在于“防卫是否适时”。该起强奸犯罪看似已经结束,其实继女被强奸的危险依然存在。案件中死者的强奸犯罪行为一直折腾到凌晨3点左右,因妻子多番制止未得逞,但死者又扬言天亮了要把继女拖到屋外公路上强奸。

  王少光认为,按《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对于不法侵害是否已经开始或结束,应当立足防卫人在防卫时所处情境,按照社会公众的一般认知,依法作出合乎情理的判断,不能苛求防卫人。对于防卫人因为恐慌、紧张等心理,对不法侵害是否已经开始或结束产生错误认识的,应当根据主客观相统一原则,依法作出妥当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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