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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2021-03-22 20:17:19来源:四海网综合

  一、2019年浙江省新的缴费基数上下限

  根据2018年浙江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浙江社保基数上下限为:3321.60-16608.00元,新的上下限将在7月结算月正式启用,同时对上半年已按预缴基数计算的社会保险费进行多退少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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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2019年浙江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

  1、降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

  自2019年5月1日起(所属期),浙江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从20%调整至16%。

  2、继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

  延长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的期限至2020年4月30日。延长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的期限至2020年4月30日,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18至23个月的统筹地区可以现行费率为基础下调20%,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24个月以上的统筹地区可以现行费率为基础下调50%。

  3、调整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

  自2019年5月1日起,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可以在浙江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至300%之间选择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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