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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微信群调侃领导被开除 法院判决公司赔偿员工一万余元

2021-03-25 11:37:53来源:四海网综合

  贺某不服,于2020年5月向劳动人事部门提出仲裁申请,请求裁决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一万余元。劳动人事部门裁决公司支持了贺某的请求。随即,该公司也不服裁决,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在审理中查明,该公司用于考核、管理员工的《行为守则》包含“十不准”:“不准拉帮结派、挑拨离间、无中生有、造谣生事……不准作出任何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和信誉的行为……”公司认为贺某在微信群中的发言属于“造谣生事,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和信誉”,所以将其开除。

  法院经审理认为,贺某并不存在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首先,贺某并未在上班期间与他人闲聊,并且贺某的言语也未超过必要的限度,最多只能算得上是对领导的调侃;其次,贺某在员工自行组建的微信群中发言,并未对外公开,对公司影响有限;再次,《行为守则》中的“十不准”,从内容上看,仅为一些大而粗放的原则性规定,缺乏明确具体的行为规范性指引效果,也未对违反后果及具体处罚措施作出规定。

  因此,法院认为,公司以贺某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规定为由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明显缺乏依据,不具有合法性,遂判决公司支付贺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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