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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农民最低生活保障线

2021-03-29 11:26:52来源:四海网综合

  从山东省民政厅获悉,今年,山东省将落实省“两会”有关精神,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将由此前确定的每人每年不低于700元,提高到不低于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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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今年1月1日起,随着德州、聊城、菏泽三市先后由特困户定期定量救济制度向农村低保制度顺利过渡,山东省实现了农村低保全省建制的目标,并逐步健全了以政府投入为主的资金渠道。截至2006年底,山东省农村低保人口达到57.83万人,另有定期定量救济的9.85万人,约占全省农村人口的1%左右。全省投入农村低保资金2.32亿元,救助农村特困群众57.83万人,投入定期定量救济资金1397万元,救助9.85万人,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不低于800元,但目前还有相当一部分县(市、区)低于这个标准。为此,山东省决定今年起,在全省开展农村低收入居民家庭情况普查,全面摸清山东省农村贫困人口的真实底数。普查标准在当地低保标准的基础上适当上调,普查的比例原则上掌握在农村人口的3%,经济欠发达地区可适当提高。

        山东省要求,普查结果出来后,各地要根据普查结果科学确定本地区的保障范围和保障标准。低保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会同财政、物价等部门,按照当地维持农村居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吃饭、穿衣、用水、用电及燃料等费用,并适当考虑未成年人的义务教育费用等确定,不能一步到位的,可以分步实施,争取两年左右的时间,使保障人数达到农村人口的3%以上。凡低保标准低于800元的地方,要结合普查把标准提高到800元或800元以上,并将所需资金足额列入各级财政预算。上级补助资金和当地预算资金要统筹使用,一并纳入县级低保资金专户,通过涉农“一本通”发放到低保户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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