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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地下钱庄案 警方破获千亿惊天大案

2019-06-14 14:42:48来源:东北网

  惊天大案!流水上万亿

  为多种金融犯罪“服务”

  有关人士介绍,地下钱庄是未经国家金融主管部门批准、擅自设立的一类非法金融机构的统称,非法从事外汇业务、资金业务、贷款业务,也称“地下银行”。

  作为转移赃款和洗钱的重要工具,地下钱庄直接为非法集资等侵害人民群众财产利益的犯罪活动服务,使大量来源不明的资金置于国家监管体系之外,存在巨大的经济风险和社会风险。

  今年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非法买卖外汇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跨国(境)兑付型地下钱庄主要指,不法分子与境外人员、企业、机构相勾结,或利用开立在境外的银行账户,协助他人进行跨境汇款、转移资金活动。

  在“9·8”特大系列地下钱庄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利用境内外的账户,按照客户需求将境内人民币转移到境外,兑换成美元。或者将境外美元转移到境内,兑换成人民币。在这两个过程中间分别赚取汇率差价和手续费。

  “由于境内外都有这种资金转移需求,有时都不用真正兑换,只需将境内外转移资金的需求一‘对敲’,直接就赚到汇率差价和手续费了。”“9·8”专案组一位专案成员说。

  国家外汇管理局去年向社会通报,涉及个人外汇违规的案件中,有违规个人为了向境外转移资产,或是利用他人年度购汇额度将个人资金分拆购汇后汇往境外账户,或是通过地下钱庄换汇并转移财产。

  除了非法买卖外汇外,地下钱庄还为其他犯罪行为提供资金流转渠道,成为“帮凶”。在“邱某某诈骗案”“丁某某非法经营案”“丁某某骗取出口退税案件”中,地下钱庄在虚假贸易、资金流动过程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3年多时间内,犯罪嫌疑人丁某某就通过地下钱庄,从南方某地申请出口退税,诈骗733万元。犯罪嫌疑人邱某某等诈骗团伙利用地下钱庄,诈骗政府奖励上亿元。

  此外,地下钱庄为电信诈骗、邪教组织等多种犯罪提供“黑色”支撑,助长和滋生了其他犯罪行为。七台河警方前几年侦办一起跨境网络赌博案中就发现,在超过2000亿元的涉案赌资中,70%以上是通过地下钱庄在境内外流转的。此前,江苏警方破获一起跨国网络赌博案,涉案资金78亿元。侦查过程中发现,巨额涉案资金也是通过地下钱庄流向境外的。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教授吴丹认为,地下钱庄使大量性质不明的资金游离于国家金融监管体系之外,严重破坏和扰乱了国家外汇管理体系和金融秩序,影响我国反洗钱工作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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