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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模仿网红离世 谁该为少女之死担责?(2)

2019-09-09 09:58:53来源:快资讯

  谁该为少女担责?

  事故发生,有监护人监护不力的因素,对一些危险用品的使用教育不够;但更多的关注点,则落在了短视频的生产者和发布平台上。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12月,我国短视频用户规模达到6.48亿,占全体网民的78.2%,短视频类应用使用时长占移动应用使用总时长的8.2%,其中不少都是未成年的孩子。

  哲哲的父亲周先生说,女儿暑假在家,经常和朋友一起看手机短视频。事后,他查看相关短视频平台上的类似视频,发现无风险提醒。

  没有安全提醒,也没有标注酒精使用的相关提示,对于两个刚刚上初中的孩子来说,单纯想复制博主的易拉罐爆米花,却缺少了相关的安全知识,悲剧就此发生。正如有网友指出的,短视频平台虽然已将相关视频下架,但责任显然不能就此“下架”。

  2013年,因模仿《喜羊羊与灰太狼》情节,江苏的7岁男孩平平与4岁弟弟安安被同伴绑在树上点火烧成重伤。兄弟俩将同伴及动画片制作者广东原创动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侵犯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告上法庭。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点火孩子的父母承担60%的责任,赔偿15.7万余元;动画片制作公司承担15%的责任,赔偿3.9万余元。

  理由是:该动画片中存在暴力情节和画面,对本案未成年人的行为认知产生了不良影响,误导本案未成年人模仿其情节,导致两男童被烧伤的严重后果。虽然该片的制作、发行经过了行政许可,但实际造成了损害的客观后果,该后果与公司的发行行为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因此该公司没有尽到应有的注意义务,对损害事实存在过错。

  事实上,儿童对于动画片和短视频的模仿,是有学理支持的。神经心理学的研究表明,人类的大脑中存在专门用于模仿的神经结构,这些神经结构有助于幼儿通过观察模仿,快速掌握基本的社会行为。学前儿童是极佳的模仿者,电视上鲜明有趣的人物动作会迅速吸引儿童,尤其是暴力行为。

  此前,还有孩子因为模仿《熊出没》中撑伞降落的场景,从家中找到一把雨伞后背起书包从4楼"飞"了下去,摔到2楼平台重伤昏迷不醒。

  因此,内容的制作方和发布方都应该对制作内容有着12分的小心和谨慎。

  近些年来,用户模仿短视频而受伤的事件已发生多起,短视频平台所应承担的责任,也成为越来越绕不开的话题。有法学专家表示,如果是成年人模仿受伤,责任主要应自己承担;未成年人模仿视频受伤,其监护人因为没有阻止孩子收看这样的节目,应该承担主要责任;而相关网站如果没有尽到安全提示义务,如果能证明该视频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可能需要承担部分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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