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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付150多万服务费52万 律师称服务费已经违法

2019-05-05 14:33:46来源:四海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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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付150多万服务费52万 律师称服务费已经违法

  四海网:继前段时间汽车服务费争议后,现在又爆出房地产服务费,近日一女子买了两间商铺被收取高达52万服务费,下面我们来看详情。

  5月3日,家住成都的巫女士向红记者表示,她于2018年6月15日在位于温江区金马镇的“东原·西岸”楼盘购入的两间一层商铺中,被收取了高达52万元的“服务费”。

  巫女士称,按照合同,两间商铺总价200余万,但购房时,除了按揭贷款100万外,自己还为此支付了150余万包括首付在内的各项钱款。巫女士手中的收据显示,多出合同价的这笔52万元费用经两次刷卡支付,每笔26万元,“收款事由”显示:“服务费”,而这笔钱并未在购房合同中呈现。

  目前,巫女士已将此情况向开发商进行反馈,并希望得到一个解释和退款。

  购买商铺

  首付100万,还交了52万服务费

  5月3日,巫女士向红星新闻记者介绍了她的购房经历。

  2018年5月前后,巫女士得知了这个位于成都温江金马镇的“东原·西岸”楼盘。经过考察,她和丈夫做出了决定,计划认购该楼盘三期16号楼一层的109号、111号两间商铺。2018年6月15日,巫女士签下购房合同,并支付了包括首付款在内的各项钱款。

  合同显示,两间商铺建筑面积分别为63.48平方米和58.87平方米,单价每平方米为18138.56元,商铺总价款以套内面积计算,前者最终计价100余万,后者相当。两间商铺合同总价合计200余万。

  巫女士介绍,认购商铺时,购房者之众,自己还曾担心抢不到。原本5月就应付款签订合同,但因为资金情况,还曾支付了定金,填写了一张特殊事项申请表,申请延迟签约、支付首付和按揭贷款。

  巫女士称,为了买下这两间商铺,她不仅作为主贷款人,与丈夫一起按揭了100万元贷款,此外,还支付了150余万包括首付款在内的款项。

  开发商成都东原海纳置业有限公司开具的“房屋销售专用收据”显示,两间商铺首付分别为52.4万元(含3万定金)及48.8万元(含3万定金),两者合计101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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