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海网首页
当前位置:四海网 > 生活百科

一套房17名继承人 房子不一定属于子女是怎么回事?

2019-06-12 22:42:49来源:四海网综合

  办理遗嘱继承需要哪些材料?

  首先,遗嘱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户口簿等。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

  其次,遗嘱人的婚姻状况证明。如结婚证、离婚证和离婚协议、法院判决书或法院调解书(包含生效文书),配偶死亡的需提供死亡证明。

  再次,遗嘱人的家庭成员证明,即亲属关系证明(范围为:配偶、子女、父母;若无前三者的则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户口档案(在原老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或区公安分局出具)、人事档案(人事单位出具)或独生子女证可作为佐证。

  遗嘱涉及的财产证明(若曾经立有夫妻财产约定的,请携带公证书)。

  最后,遗嘱草稿。自书遗嘱必须遗嘱人亲自手写。不会书写遗嘱的应提供代书遗嘱(请两个无利害关系人作为见证人,其中一人代书,并与两见证人一同到公证处办理,见证人请携带身份证件)。当然,当事人也可请公证人员代书。

  立遗嘱人为70周岁以上的老人还需要有健康证明(县级以上医院心理卫生科或者精神卫生科出具)。

* 声明:本文由四海网用户zhaoying原创/整理/投稿本文,生活百科栏目刊载此文仅为传递更多信息,帮助用户获取更多知识之目的,内容仅供参考学习,部分文图内容可能未经严格审查,欢迎批评指正。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