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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老吉商标案将重审 王老吉商标案事件回顾

2019-07-02 17:08:15来源:四海网综合

  自2011年起,加多宝凉茶与广药集团之间就“王老吉”商标侵权的纠纷就未曾了断,双方你争我夺的局面曾多次上演。2018年7月28日,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0332.SH)曾就关于控股股东广药集团与加多宝系列公司之间的一审判决进行公告。

  根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王老吉”商标法律纠纷案件的一审《民事判决书》【(2014)粤高法民三初字第1号】,广东加多宝饮料食品有限公司、浙江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加多宝(中国)饮料有限公司、福建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杭州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武汉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连带赔偿广药集团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共计人民币14.41亿元。

  但是,加多宝对于这样的判决结果却表示不服。随后于2018年7月27日在其官网上对广东省高院的一审判决刊出声明:“加多宝不服该一审判决,并立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该一审判决不会生效。我们坚持认为,广药和加多宝双方在2010年5月2日至2012年5月19日期间,是合作关系,并依据协议履行义务享受权利,加多宝根本不存在所谓侵权问题。”

  此前,加多宝与广药集团曾就“红罐王老吉凉茶”包装装潢权益归属进行过一番纠纷。彼时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曾判决“红罐王老吉凉茶”包装装潢权益归广药集团享有,并要求加多宝赔偿广药集团经济损失1.5亿元及合理维权费用26万余元。

  令人想不到的是,“红罐王老吉凉茶”包装装潢权益在二审提交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决结果却发生逆转。2017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宣判,广药集团与加多宝对涉案“红罐王老吉凉茶”包装装潢权益的形成均作出了重要贡献,双方可在不损害他人合法利益的前提下,共同享有“红罐王老吉凉茶”包装装潢的权益。

 

  此次最高人民法院对“王老吉”商标侵权纠纷案判决结果同样发生逆转。加多宝与广药集团之间剪不断理还乱的“恩怨情仇”,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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