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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手持哑铃狂砸金店柜台!砸碎饰品损失或一两百万

2019-07-31 08:23:42来源:四海网综合新浪新闻

  此次事件中,如果该女子确为精神疾病患者,那么对该商家造成的财物损失应当由谁来承担?对此,澎湃新闻记者咨询了上海市律师协会社会公益和法律援助业务研究委员会副主任张玉霞律师。

  张玉霞表示,首先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该女子的行为很可能已经涉及故意毁坏财物罪,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可以给该女子做司法鉴定,确认该女子是否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和受审能力,同时也可以在民事上确定该女子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如果该女子经鉴定确实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则由其监护人承担民事赔偿。”张玉霞表示,根据《民法总则》第三十四条,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

  同时,《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他的民事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适当赔偿,但单位担任监护人的除外。

  张玉霞介绍,《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二条的监护人责任部分,也做出了相同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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