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城住房公积金大调整 49个城市上调了缴费基数的上限
未增小企业负担,33城缴存基数下限与去年持平
疫情期间,上调公积金上限可能会增加部分企业的公积金负担。事实上,今年以来,基于减轻企业负担的考虑,社会上一度存在公积金存废之争的争论。
不过,郑秉文强调,当前中国的公积金已经成为劳动报酬收入的一部分,企业会根据其与员工的集体谈判确定合适的缴存比例,这是一个基于市场博弈自然形成的企业负担。企业不能借此来降低员工的报酬收入,否则将会降低岗位的吸引力。事实上,很多大型企业有更大的能力来应对这部分高收入群体的公积金成本上升。
他指出,今年各地的公积金调整方案中,大多数地方的缴存基数下限与去年是持平的,这意味着大量中小微企业的公积金成本并未明显上升。而相较大型企业而言,这些企业在公积金成本上的敏感度也要更高一些。
比如,尽管上述大型企业高管的公积金成本每月上升了828元,但对于同样位于昆明的一家中小企业而言,2020年每名员工的公积金负担与去年持平,均为当地的最低工资水平的10%,即167元。疫情之下,维持公积金成本不上升,对于这类企业的生存或许至关重要。
据21世纪经济报道梳理,在公布公积金调整方案的53个城市中,33个城市选择不上调今年缴存基数的下限,它们分别是三沙、泰州、昆明、广州、济宁、日照、重庆、临高、乐东、琼海、海口、三亚、菏泽、南昌、儋州、万宁、扬州、淮北、许昌、内江、合肥、乌鲁木齐、萍乡、威海、五指山、信阳、巴中、文昌、黄山、天津、澄迈、东方、黄石。
而南宁、温州、莆田、龙岩、青岛、三明、南宁、廊坊、泉州、桂林、梧州、邯郸、唐山、石家庄、吉林、保定等地略微上调了缴存基数的下限,其幅度大多在200元以内。
郑秉文表示,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一般以各地最低工资标准或平均工资的60%作为基准,今年很多地方没有上调这一下限,这说明今年各地最低工资标准未做上浮,或上浮并不明显。
21世纪经济报道梳理的今年各地最低工资标准也印证了这一点:目前国内各地最低工资标准大都在1500-2000元之间,其中超过2000元的地区包括七个,其中,上海为2480元/月,北京、深圳是2200元/月,广东为2100元/月,天津为2050元/月,江苏为2020元/月,浙江为2010元/月。
此外,山东为1910元/月,河北、河南为1900元/月,***为1820元/月,辽宁、广西为1810元/月,福建、陕西、重庆为1800元/月,贵州省为1790元/月,吉林、四川为1780元/月,内蒙古为1760元/月,湖北为1750元/月,山西、湖南、青海为1700元/月,黑龙江、江西为1680元/月,海南、云南为1670元/月,宁夏为1660元/月,***为1650元/月,甘肃为1620元/月,安徽为1550元/月。
郑秉文指出,事实上,近年来围绕是否应上调各地最低工资标准存在很大的争议,反对者认为,工资水平应由劳资双方谈判达成,而不应由政府设定最低工资标准,而这一最低工资标准对于宏观经济以及就业到底是有利还是有弊,仍有待研究。
“在今年疫情冲击之下,大多数地方选择不调整最低工资标准,这有利于降低中小企业负担,也有利于保护低收入群体的就业。”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