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城住房公积金大调整 49个城市上调了缴费基数的上限
延长缓交时间,增加缴存比例弹性
在缴存比例上,大多数地方规定,市机关、事业单位和其职工个人缴存比例为12%;而企业单位和其职工个人缴存比例上限为12%,下限为5%。
值得注意的是,一些地方在确定缴存比例上为企业或个人留出了更大的弹性空间。
比如,广州规定,单位及个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由单位和个人自行选择。同一单位原则上只能选定一个单位缴存比例,而个人缴存比例应当等于或高于单位缴存比例。
同时,广州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可提出降低缴存比例(低于5%)或者暂缓缴存2020年7月至2021年6月期间的住房公积金,待企业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恢复缴存、补缴缓缴期间的住房公积金。
郑秉文指出,疫情冲击下,不少中小企业经营困难,广州等地在公积金缴存比例上为企业留出了更大的弹性空间,这有利于保市场主体、保就业,调整后企业和个人可能会打破此前1:1的缴存关系,出现个人缴存比例高于单位的情况。
但他强调,这是一项短期的纾困措施,在企业经营重回正轨后,应当会恢复单位与个人1:1的缴存关系。“从长期看,不可能在单位维持较低缴存比例的同时,要求员工保持在一个更高的缴存比例上,因为去年住房公积金收益率只有1.58%,这远低于市场平均收益水平,未增加企业缴存比例的前提下,维持较高的个人缴存比例实际上是一种强制存款行为。”
住建部、财政部、央行近日联合发布的《全国住房公积金2019年年度报告》显示,截至2019年末,全国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65372.43亿元,2019年,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976.15亿元,比上年增长14.27%;增值收益率1.58%。
关于延长暂缓缴存公积金的时间,中国政策科学研究会经济政策委员会副主任徐洪才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这是基于疫情将对经济产生持续冲击考虑而采取的进一步纾困措施,“这是缓交,并非减免,所以这是一项短期内的纾困措施,并非为企业减负的长期制度性安排。”
他指出,疫情以来,全国多地采取纾困措施,缓缴企业与个人2020年2月份至6月份的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间,不对企业作欠缴处理,不影响企业征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连续计算。
不过大部分地方都要求申请缓缴时,企业应提出补缴方案,缓缴期满后及时补缴。比如,温州要求在2020年7月底前进行“逾期补缴”;上海要求2020年7月起,借款人应当正常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迟不得晚于2020年9月底;福州指出,对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可缓交公积金,在福州市结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起3个月内,应申请恢复缴存。
值得注意的是,与广州类似,部分地方也做出了进一步缓缴的安排,期限大多为一年。比如,重庆指出,2020年6月30日后,凡符合缓缴条件的企业,仍可按相关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累计缓缴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扬州指出,企业缓缴期满后,生产经营困难、连续亏损6个月及以上仍不能正常缴存的,可申请继续缓缴,缓缴时间不超过1年。
此外,一些地方在公积金的提取上也做了更具弹性的安排。
比如,扬州规定,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职工,支付房租压力较大的,可合理提高租房提取额度,最高月提取额由1500元/月上调至2000元/月,且不超过本人月缴存额的80%。吉林规定,因受疫情影响收入的无房且租住商品房的职工,可在2020年6月30日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申请提高租房提取额度至原可提取额度的150%。 沈阳则规定,职工家庭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由1200元/月提高至1400元/月(辽中、新民、法库、康平由800元/月提高至950元/月)。
郑秉文指出,相较于2.37万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去年公积金的提取额不足1.63万亿,加之投资收益率持续在低位徘徊,近年来放宽公积金的提取条件成为了一个趋势。
《全国住房公积金2019年年度报告》数据显示,在缴存上,2019年,住房公积金实缴单位322.40万个,实缴职工14881.38万人,分别比上年增长10.57%和3.08%。2019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23709.67亿元,比上年增长12.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