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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杀3人凶手曾春亮死刑 江西曾春亮杀人案11日宣判

2021-01-11 10:38:27来源:四海网综合

  被害三人非最初目标

  今年8月8日,江西省乐安县山砀镇山砀村发生一起入室杀人事件,而嫌疑人系因盗窃罪入狱被释放仅三个月的曾春亮。

  当天,曾春亮,带着锤子、手套潜入一康姓家庭中,致康某国、熊某美死亡,7岁男童小远重伤。事发后,曾春亮潜逃。

  8月13日上午,乐安县山砀镇厚坊村再发命案,驻村扶贫干部桂高平在村委会大院内被逃匿的曾春亮杀害。

  此后,警方对曾春亮的悬赏金一度增至30万元,并派遣超过3000名特警、民兵搜寻。

  8月16日下午,曾春亮在乐安县山砀镇航桥村附近被警方抓获。

  据康姓受害人家属康某莹透露,早在此前的7月22日,曾春亮就曾闯入他们家。当天上午6时许,康某莹的母亲即其中一被害人熊某美在前往自家三楼的一房间时,发现了在床边躺着的曾春亮。

  曾春亮随后手持螺丝刀胁迫熊某美,康某莹哥哥康某帅闻声赶到,并与其发生打斗,期间,曾春亮称自己“没有偷到东西”,而康某帅全身多处被螺丝刀划伤,随后曾春亮逃离,并威胁康家人不能报警。

  据康家人介绍,当天民警勘查现场后,证实康家没有物品丢失,称只能按非法入室处理。

  次日,康家人又因在上述三楼的房间床底下发现了螺丝刀、手电筒、鞋子等工具报警,警方随后证实上述工具系曾春亮的物品。

  宜春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显示,因认为是康某帅报警致自己无法正常生活,曾春亮遂起了杀害康某帅之念。

  8月7日深夜,曾春亮携带一把弯刀潜入康家,等候在厨房伺机杀人。次日上午,曾春亮先是杀害了进入厨房的熊某美,并随后至二楼持铁锤锤击正在睡觉的康某国及小远。潜逃前,曾春亮又盗走康家多块手表、首饰及现金。康某莹称,当日,康某帅因事外出未归。

  经司法鉴定,熊某美系被他人持锐器捅刺颈、胸腹致左右头臂静脉及肝脏、肝脏破裂致大失血死亡;康某国系被他人持钝器打击头部致重度颅脑损伤死亡;小远人体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

  在潜逃过程中,曾春亮认为自己无处藏身的现状系山砀镇厚坊村扶贫书记郝某平没有为其解决开采石场以及住房等要求所致,遂起杀害郝某平之念。8月12日傍晚,曾春亮***进入厚坊村驻村干部休息室(误以为系郝某平住处)蹲守,并于次日上午杀害了进入休息室的另一名村干部桂高平。

  公开资料显示,2002年12月5日,曾春亮因犯盗窃罪在浙江台州被判刑10年。2013年3月,曾春亮因再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6个月。因减刑,2020年5月12日,曾春亮刑满释放。

  11月12日,康家亲属及代理律师、河北驰舟律师事务所侯士朝,向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刑事附带民事起诉书,诉请法院判处曾春亮死刑,索赔272.75万元。此外,受伤的熊某美外孙小远也诉请法院判处曾春亮死刑,并索赔医疗费、精神损害赔偿金、护理费等经济损失计159.3万元。

  此次庭审,检察院指控曾春亮涉嫌抢劫罪、故意杀人罪和盗窃罪。其中,曾春亮于7月22日闯入康家的行为被认定有抢劫情节。

  侯士朝表示,检察院告知家属,已为曾春亮做了精神鉴定,结论为完全行为能力人。案件另一名受害者,桂高平家属没有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此次将不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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