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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被强制醒酒时致残获赔80万 拿到10万元救助金后又被副所长要回

2021-01-21 11:39:04来源:四海网综合

  >>当事人失语失忆 公安局承认有责任

  在卢氏县第二人民医院,医生检查后称李女士的丈夫病情危重,建议转院。

  2018年3月6日下午,张先生被转往三门峡市黄河医院,经诊断为“左侧多发性急性脑梗死”。此后,张先生先后两次在黄河医院住院155天,2018年10月出院。治疗初间,李女士发现丈夫除了手腕有伤,背部也有红红的伤痕。“住院治疗期间,丈夫一直不认识人。”李女士说。

  2019年5月30日,经司法鉴定,张先生的伤残等级为三级,医疗护理依赖程度为大部分护理依赖。“丈夫现在在家休养,严重失语失忆,不能和人交流,不认识字也不会写字;右胳膊没有知觉,右腿知觉不好,虽然能站起来,但要按住其他东西才能稍微走一点路。”李女士一直认为,是醒酒室民警的不作为,导致丈夫错过了最佳救治时机,“否则,丈夫的伤不会这么重”。

  李女士回忆,丈夫被送往医院当天上午,在卢氏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期间,她曾听民警说过,案发当天早上,醒酒室民警曾发现她丈夫情况异常,之后拨打了120。120到场后,发现张先生右手肿胀,右腕多处皮肤擦伤,右上肢及右下肢活动障碍,原因待查,要求将张先生送往医院救治。派出所相关负责人称,张先生暂无家属,待家属来后再送医院,120随后离开。

  李女士的说法得到了卢氏县中医医院2018年3月6日开具的病历印证。华商报记者注意到,该院开具的病历上有“患者暂时无家属,民警称等家属来后,再来医院,空返”字样。

  医院病历显示,张先生被送往医院之前,120曾到过派出所

  卢氏县公安局也承认该局在本案中有责任:该局2019年9月10日作出的行政赔偿决定书称,约束醒酒措施应至被约束人酒醒后立即解除,同时应尽到合理看护义务,发现被约束人处于患病等危难情形应立即救助。该案中,我局民警未正确履行职责,加之其他因素共同作用,致使张某某(李女士丈夫)病发且未及时救助而残疾,严重侵害了其健康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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