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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骂"草包书记"被拘处罚撤销 警方通报认定“传唤程序违法,撤销处罚”

2021-01-27 13:03:48来源:四海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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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聊天截图。图源网络。

  对此,涉事支书刘某回应,她只是想让任女士道个歉。毕节市警方在之前的相关回复中回应,任女士公然侮辱他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其并未受到虐待,用手铐铐住任女士进行强制传唤是为了防止发生意外。

  说社区支书是“草包”,就能被跨市行拘?报道一出,引发广泛争议。

  从法律上说,《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侮辱诽谤有明确规定。该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对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涉事执法单位在回应中,也说明了这是他们的执法依据。

  但在具体处理中,也有着很细致的规范。根据《公安部关于严格依法办理侮辱诽谤案件的通知》及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的规定,侮辱、诽谤案件一般属于自诉案件,应当由公民个人自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只有在侮辱、诽谤行为“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时,公安机关才能按照公诉程序立案侦查。

  在微信群称“草包”云云,也许确实欠妥,但这是否构成治安违法大有商榷的空间,而“草包书记”和“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从常识来说,更是很难将二者联系在一起。

  业主表达不满、吵架,不过是常见的民事纠纷。刘某的诉求是“让任女士道个歉”。按此逻辑,比较常见、经济、合理的做法是调解在先,努力促成双方和解。

  但有关执法者却对任女士祭出了跨市、手铐等重手。因为“微信群骂”这种自诉案件,而不惜成本、不惮辛劳的处理手法,难免引发质疑。往轻了说,这是用力过猛,往重了说,更有滥用权力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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