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
四海网首页

执行死刑!男子杀害女儿同桌 事件全过程始末细节回顾

2021-02-21 08:11:35来源:四海网综合

  当晚,汪老师与何某通话中得知王小建脾气暴躁后,应何某要求,转告刘某父母先不要与王小建见面沟通,自己会调换座位解决好此事。次日7时40分许,刘某送刘某某到校后离开,并一直与何某微信沟通,告知何某此事已在积极处理,刘某某会向何某某道歉,班主任已答应调整座位。

  8时22分许,王某建送何某某上学,因在校门口未等到刘某某家长。在何某电话告知事情已在协调解决、让女儿去上课的情况下,仍执意将何某某送回家中,并中途购买一把屠宰刀。9时12分许,王某建携带屠宰刀返回学校,在教师办公室见到只有何某在与班主任汪老师沟通,即从后门冲进三年级一班教室,朝已被调换座位、单独坐在教室最后一排的刘某某胸腹部、背臀部等处捅刺十几刀,又将倒地的刘某某拎出教室摔在走廊上,致刘某某腹主动脉、下腔静脉破裂,大量失血死亡。之后,王某建持刀坐在学校操场边的台阶上,直到公安人员将其抓获。

  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认为,被告人王某建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王某建不能理性看待和处理女儿与同学之间的摩擦,为泄愤闯入学校课堂公然持刀行凶,致年仅9岁的被害人当场死亡,犯罪手段特别残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社会危害极大。其虽作案后未离开现场并等候公安人员抓捕,具有自首情节,但所犯罪行极其严重,不足以从轻处罚。第一审判决、第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据此,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核准了被告人王某建死刑。

*声明:本文由四海网用户yanfang原创/整理/投稿,本站收录此文仅为传递更多信息,帮助用户获取更多知识之目的,内容仅供参考学习,文图内容如存在错误或侵害您的权益,本站承诺2小时内完成处置反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