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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男子遭家暴申请人身保护令 因家庭矛盾被妻子持刀威胁家暴

2021-03-19 16:26:34来源:四海网综合

  遭遇家庭暴力

  均可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在司法实践中,家暴案件中绝大多数家暴受害者往往是女性、老人和儿童,但近年来,男性作为受害者的情况,也开始出现。2021年1月1日实施的《民法典》明确规定,禁止家庭暴力,对所有受害者平等保护,禁止任何人实施家暴。这也是《民法典》实施以来,宝安区人民法院发出的第一份人身安全保护令

  法官表示:

  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的作出

  并不以伤害后果的产生为必要条件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家事少年审判庭法官

  经常性的谩骂、恐吓等方式,也属于家庭暴力的一种,使受害人感到畏惧、恐慌,只要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其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均可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法官贺琼提醒,在发生家庭暴力时首先需要及时收集保存证据,其次应该第一时间求助,避免家暴进一步恶性发展。

  有心理咨询师认为,保护令意在提醒身处家庭亲密关系的每位个体,在遭遇相同情况时,有了进一步的保障,同时,在家庭关系当中,即便再亲密,都应当尊重独立个体的情感诉求。

  家暴只有零次和无穷次

  一旦遇到家暴

  请大家勇敢拿起法律武器

  维护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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