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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大病救助可以补多少钱?

2021-03-22 11:34:44来源:四海网综合

  以前许多贫困的农村朋友因为看不起病,生病都是忍着或者用些土方子,但现在不同了,除了可申请医保报销外,还可申请医疗救助。大病医疗救助主要是对因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医疗费用负担过重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难以维持,其他社会救助无法覆盖,由民政部门对这种困难家庭或者个人给予应急性、过渡性的救助。那农村大病救助如何申请?申请书咋写?大病救助能补多少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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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大病救助对象

  包括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收入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众(含低收入老年人、未成年人、重病患者等)。

  二、如何申请大病救助

  以下为西安的申请审批程序,供大家参考:

  ● 住院救助

  (一)“一站式”住院救助。在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在册贫困户救助对象、低收入救助对象,持区县民政部门规定的相关证件直接入院治疗。出院时定点医疗机构应按照与民政部门签订的服务协议,对医疗救助金进行即时结算,救助对象缴纳个人自负费用即可出院。

  (二)医后住院救助。因病情需要,在非定点医院住院的救助对象,治疗结束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及各类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报销和各类社会捐助资金资助后,向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区县民政部门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在接到申请材料15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审核完成后,要将申请人相关信息在其居住地村(社区)社会救助固定公示栏公示,公示期7天。无异议后报区县民政部门审批(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在册贫困户救助对象、低收入救助对象直接上报审批);区县民政部门应在收到有关材料,并经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后,15日内作出审批决定。符合条件的,发放救助金。不符合条件的,写明原因并退回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每季度末,区县民政局对当季审批的医疗救助实施情况,应通过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救助对象居住地村(社区)社会救助固定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15天。

  ● 门诊救助

  门诊救助申请审批程序参照住院救助申请审批程序执行。

  三、大病救助申请书

  四、大病救助标准

  医疗救助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医疗救助资金情况确定、公布。各地的大病救助标准可查看当地的社会医疗救助办法。根据《西安市医疗救助办法》的规定,西安市城乡医疗救助标准如下:

  ●住院救助

  1.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因病住院,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报销和各类社会捐助资金资助后,个人自负医疗费用按照100%给予救助。

  2.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在册贫困户救助对象住院,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报销和各类社会捐助资金资助后,剩余个人自负医疗费用按照分档累计救助,5万元(含)以内70%比例给予救助,5万元(不含)以上部分按照80%比例予以救助,年累计救助封顶线15万元/人。

  3.低收入救助对象、见义勇为负伤人员、重点优抚对象(不含1-6级残疾军人、7-10级旧伤复发残疾军人),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报销和各类社会捐助资金资助后,剩余个人自负医疗费用按照分档累计救助,5万元以下的按照50%比例予以救助:个人自负5万元(不含)至10万元(含)的部分按照60%比例予以救助,个人自负10万元(不含)至20万元(含)的部分按照70%比例予以救助,20万元(不含)以上部分按照80%比例予以救助,年累计封顶线15万元/人。

  4.因病致贫救助对象住院,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报销和各类社会捐助资金资助后,剩余部分个人自负医疗费用花费较大,影响基本生活的,年累计1万元以上部分按照分档累计给予救助,即:5万元(含)以下的按照40%比例予以救助,5万元(不含)至10万元(含)的部分按照50%比例予以救助,10万元(不含)至20万元(含)的部分按照60%比例予以救助,个人自负20万元(不含)以上部分按照70%比例予以救助,年累计救助封顶线15万元/人。

  5.各类救助对象中0至14周岁(含)的未成年人,救助比例上浮10的百分点,年累计封顶线20万元。

  ●门诊救助

  1.慢性病救助,年累计救助封顶线原则上不超过3000元/人。救助病种可参照新农合、居民医保病种规定,并结合各区县实际确定。

  2.日常救助,城乡特困供养人员日常门诊、购药,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报销和各类社会捐助资金资助后,个人自负费用按照100%比例给予救助。

  3.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心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病、终末期肾病、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性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塞、血友病、I型糖尿病、甲状腺机能亢进、唇腭裂、儿童苯丙酮尿症、儿童尿道下裂等22种重特大疾病门诊治疗的救助对象按照住院救助标准给予救助。

  ●资助参合(参保)

  1.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应缴费用按照100%比例给予资助。

       2.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参加新农合个人应缴费用按照每每人每年190元标准给予资助,剩余部分由个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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