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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允许进城农民返乡落户 山东允许返乡落户与乡村振兴有关

2021-03-29 16:46:56来源:四海网综合

  近日,山东的户籍新政,引发广泛关注。

  根据这项新政,十四五期间,山东将按照“宜城则城、宜乡则乡”原则,一方面全面放开城镇落户限制;另一方面允许符合条件的入乡返乡创业就业的高校学生、退伍军人,以及拥有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原进城落户农村人口回农村落户,促进人口双向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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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注意到,山东是目前国内首个宣布进城农民可返乡落户的省份。

  此前2019年,江苏省曾出台相关规定,允许农业户籍迁出后再迁回,但需要本人在农村地区有产权住房。2020年,浙江浦江县也出台政策,鼓励“新乡贤”回原籍落户,可申请宅基地。

  有分析认为,此次山东户籍新政可能只是起点,在全国范围内,人口双向流动很可能会成为一种新的趋势。

  返乡成为新需求

  中国户籍制度几经变革,农村户籍的命运也几经沉浮。

  从本世纪第一个十年开始,农村户籍命运开始出现反转,与曾经“农转非”热潮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保留农村户籍甚至想把户口迁回农村原籍,成为新需求。

  山东此轮改革,正契合了当下“非转农”的需求。社交媒体上,咨询如何将户口迁回农村原籍的帖子随处可见。这其中不仅有上大学迁出的学生、入伍迁走的士兵,还包括不少因为子女教育将户口迁往城市的务工人员。当下,越来越多人在“抱紧”农村户籍。

  中国人民大学农村与土地学教授郑风田告诉中国新闻周刊,改革开放第一批富裕起来的地区,最早出现相关趋势。比如,依靠乡镇企业和小商品批发富裕起来的浙江台州和义乌,农村工业化红利巨大,大批原来转走户籍的人觉得吃亏,不断向政府提出允许其返乡落户。

  一项针对长三角地区的调查显示,在新一轮户籍制度改革背景下,长三角地区稳定居留的农业转移人口即便符合迁入地城市的落户条件,总体的落户意愿并不强烈,仅有 41.6%的受访者愿意落户城市。

  这项研究还显示,农业转移人口的落户决策,受迁出地农村户籍“含金量”的影响,且基本遵循预期收益最大化和风险最小化的理性行为原则。在长三角地区中,农业转移人口在农村所拥有的耕地、宅基地等土地资产,依然是当前稳定居留农业转移人口不愿在城市落户的重要因素。

  郑风田表示,之所以很大一部分农业转移人口不愿落户城市,在于担忧一旦放弃当地农村户籍,承包地和宅基地权益受损。尽管国家三令五申进城人员的宅基地和承包地不允许被收回,但相关担忧一直持续。

  复旦大学人口与发展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彭希哲对中国新闻周刊表示,将农民向城市迁来的初衷,一方面是通过城镇化解决农村的贫困问题;另一方面是让更多的人口享受到更好的公共服务。

  郑风田直言,一旦涉及教育等公共服务,城市户籍无疑更具吸引力。“我们发现户籍迁移过程中存在一种新现象——‘一家两制’。即便农业转移人口在城市已经购房,夫妻中一人为了孩子上学将户口迁往城市,但在老家仍保留另一个人户口。”郑风田说。

  此次,山东省为进城落户者提供“可逆”的返乡机会,无疑将解除这些人的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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