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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发现亡夫打赏主播250万 将女主播及直播平台告上法庭要求退钱

2021-05-03 22:05:21来源:四海网综合

  01

  丈夫打赏主播30万

  妻子索要退款被法院驳回

  一年半时间内,已婚的钟先生在某直播平台充值1100多次,对370多名主播累计打赏近30万元,妻子江女士将丈夫和直播平台一并诉至法院,要求返还全部打赏。

  经法院经审理认为,充值打赏的性质属于网络消费,而不是无偿赠与。因为双方签订了《用户服务协议》和《充值协议》,直播平台也已经根据协议,向钟先生提供了视频直播、视频上传分享、搜索、虚拟社区币等服务。钟先生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受自身签订协议的约束,并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双方之间也不存在无偿转让财产的意思表示,不符合赠与合同的法律特征。最终法院驳回江女士全部诉讼请求。

  02

  男子婚内打赏女主播21.5万元

  离婚后,妻子告上法庭

  张女士和吴先生(化名)2012年结婚,2019年年初,张女士发现丈夫吴先生与某直播平台的女主播林小姐(化名)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因此,二人于2019年2月离婚。离婚后,张女士才发现,在与吴先生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吴先生在某平台有多次充值行为,并以“赠送礼物”的方式打赏给主播林小姐。

  吴先生承认自己在婚内通过某平台充值“打赏”主播林小姐4.5万元,除此之外还私下转账给林小姐17万元,吴先生承诺将上述总计21.5万元归还给前妻张女士,并愿意配合张女士找到主播林小姐要回上述款项。然而,吴先生没有归还上述款项,主播林小姐也“失联”了。

  最终,法院一审判决,吴先生和林小姐需共同返还给张女士17万元及相应利息,与此同时,吴先生还需返还张女士4.5万元及相应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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