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到4分钟被处分 涉事辅导员承认个人错误
原标题:广东一高校回应“学生迟到4分钟被通报”: 系辅导员个人行为
四海网讯 针对近日“广东惠州学院学生被曝因迟到4分钟被处分”一事,5月16日晚,惠州学院发布情况说明称,该校体育学院该生当日迟到情况属实,但网上流传的处分通报“纯属辅导员张某某个人行为”。
5月17日上午,惠州学院宣传部部长金伟老师向澎湃新闻表示,涉事辅导员自行起草处分“通报”是为了强调课堂纪律、警示同学,其并没有盖章权力,是在主任外出参与培训期间由办公室另一位老师为其盖章,“估计他们内部管理有漏洞”。
金伟同时表示,学校近期会召开辅导员会议,将要求辅导员在学生管理过程中依法依规根据学生手册具体要求进行违纪处分。
辅导员自行起草处分“通报”
近日,一张以惠州学院为名头,加盖惠州学院体育学院公章的通报在微博上流传。通报显示:“2019年5月14日下午第5、6节《青少年发展与学习心理》2018级某学生迟到4分钟,在本科审核评估期间严重的影响到学校的规章制度,根据学校的规定,给予开出(除)学籍处分。鉴于本人初犯并认识态度较好,经学校研究决定给予通报批评。大学期间所有评奖、评优、评先、入积极分子、入党等一票否决。”
5月16日晚,惠州学院发布《关于我校体育学院所涉网上一则学生处分“通报”调查情况的说明》称,该校体育学院该生当日迟到情况属实,但网上流传的处分通报“纯属辅导员张某某个人行为”。
该说明显示,“经查,2019年5月14日(星期二)下午5、6节,体育学院辅导员张某某发现学生黄某某上课迟到4分钟。张某某考虑在多次强调课堂纪律后仍出现该现象,为声张纪律重要性、警示其他同学,便自行起草一份所谓对学生的处分‘通报’,继而将未经审批而加盖公章的‘通报‘拍照发给学生黄某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