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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解电影被判侵权 需赔偿对方经济损失3万元

2019-08-07 10:58:36来源:南方财富网

  三、被告如果构成侵权,被告应承担何种民事责任

  本案中,被告未经许可,对涉案剧集实施信息网络传播行为,构成对原告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侵犯,原告有权要求其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法院综合涉案剧集知名度较高、侵权行为发生时间尚处相对的市场热播期;侵权行为持续时间较长,但被告及时删除侵权内容;被告网站中显示的观看、播放数量等因素,酌定原告的经济损失。

  一审裁判结果:

  一、被告深圳市蜀黍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向原告优酷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赔偿经济损失3万元;

  二、驳回原告优酷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典型意义:

  第一,此案是全国首例涉及将影视作品制作成图片集方式侵权的案件;

  第二,此案明确了影视市场商业化开发和合理使用的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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