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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润发抓小偷私自处罚 超市私自罚款可能违法

2019-08-08 17:26:16来源:搜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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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超市以抓小偷私自罚款盈利百万,行为是否合理?

  四海网讯 众所周知,超市靠售卖商品盈利,购物者把商品放入购物车,去营业台结完账即可带回家。而超市的这种半自助式购物方式,却让一些爱占小便宜、小偷小摸的人有了可乘之机,很多大超市都为这样的行为伤透了脑筋并且损失不少,而近日却有一个超市不仅有“独特”手段专门治小偷,而且还从中获利不少,这是怎么一回事呢?

  宿迁市一大型超市原工作人员反映:超市抓住小偷后,有自己的一套“独特”处理手段:发现小偷后不会提醒他,也不报警,而是等小偷出门后再将其抓回。由“保安”将小偷带到一个私密的办公室,随后以通知学校家属单位来威胁小偷,并根据小偷的背景和承受能力“开价”,罚款从10倍到20倍不等。很多小偷听到要通知单位家人情绪崩溃进而与超市签下和解协议,写上自己的名字以及“请勿告知家人,自愿赔款500元。”、“请不要报警,不要通知家人,自愿赔款9000元。”这样的话并按上自己的手印。根据爆料人提供的监控视频,从2008年开业至今,超市每天因此获利几百到千元不等,总计获利超百万。

  超市这样十倍到二十倍的罚款,有依据吗?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小偷有错是无疑的,超市有权将人扭送公安机构,由派出所的民警按例进行处罚。但超市本身,没有处理并罚款的资格。超市不完全依据的“偷一罚十”也是行政处罚的方式。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处罚只能由行政机关来行使,超市不是行政机关,无权设置处罚规定。如果公民对行政机关所作的行政处罚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现在超市自行处罚消费者,消费者即使不服,也无法依照法律规定寻求救济,这实际上剥夺了他们的申辩权与诉讼权,构成了对窃物者的合法权益的一种侵犯。在现实生活中,是否构成盗窃也要由国家司法机关来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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