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海网

女子骑车离奇摔倒身亡 家属起诉过路司机(2)

2019-09-07 10:14:57来源:中华网

  法院:小轿车对车祸需承担相应责任

  2019年8月12日,死者张女士的家属把小轿车车主方先生、小轿车的保险公司一并告上衢江法院,原告认为张女士骑电动自行车正常行驶,由于被告方先生超越时,导致张女士翻车死亡,被告方先生应当承担责任,故要求两被告赔偿原告因交通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79万余元。

  承办法官黄甘富认为,该起交通事故虽无直接证明系小轿车与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所致,交警出具的证明认定的事实是,方先生的小轿车在超越张女士的电动自行车过程中,电动自行车发生翻车。

  分析:事发时系雨天路滑、能见度、判断力相对下降的恶劣天气,从监控画面可以看出,小轿车的车速过快,加上张女士穿着雨衣骑电动自行车,反应受限,当小轿车近距离快速超越时,张女士有可能受到了惊吓而翻车,造成交通事故。就这一点看,小轿车超车与电动自行车翻车应该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另外,机动车在运行中,对周围形成了高度危险状态,机动车方的注意义务大于非机动车方、行人,方先生作为驾驶员,应当预见到雨天路滑近距离快速超越电动自行车的危险性,由于其没有预见和未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实施超车,发生事故,故方先生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最后,在承办法官的调解下,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由保险公司赔偿张女士家属30万元,由方先生支付张女士家属5000元,本事故一次性处理终结。

  以案说法

  火车快速通过身边时会产生巨大的气浪、震动,同理,汽车快速近距离通过时也会产生相应的的气浪和震动,让人恐惧,有时这个气浪、震动和恐惧是致命的,就像本案的交通事故,因此,不管是汽车驾驶员或者是骑行者还是行人,在参与交通运行过程中,都要注意这方面的常识,确保出行安全,吸取本案教训,以防类似悲剧。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