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海网首页
当前位置:四海网 > 生活百科

浙江嘉兴非机动车登记有什么规定吗?

2019-04-28 09:02:09来源:四海网综合

  随着交通事故不断发生,对于非机动车也是有了很多的规定与要求,所以在城市拥有一辆自己的非电动车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那么如果是在浙江嘉兴工作的朋友们,想要登记电动车,有什么规定呢?下面就跟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非.jpg

  省公安厅近日印发《浙江省非机动车登记规定》,进一步加强非机动车管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本规定自2019年2月1日起施行。

  《规定》所称的非机动车,是指依法实行登记制度的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和人力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符合国家标准,经省级有关部门鉴定合格并列入《浙江省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产品公告》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登记。

  登记需要哪些材料?哪些情形不能登记?你需要了解一下~

  非机动车需要上道路行驶的,车辆所有人应当向所在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注册登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非机动车登记时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申请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所需材料

  车辆所有人的身份证

  车辆来历凭证

  整车出厂合格证

  ▲电动自行车号牌(式样)

  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登记条件的电动自行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受理申请的当日内,查验资料,确认车辆,并以电子文件形式存档,核发号牌和行驶证。

  有条件的地区逐步推行电动自行车智能查验。

  申请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注册登记所需材料

  车辆所有人的身份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以及由县(市、区)残联出具的下肢残疾证明

  车辆来历凭证

  整车出厂合格证

  ▲不加装座位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号牌(式样)

  ▲加装座位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号牌(式样)

  车辆所有人为二级以上(含)下肢残疾人的,还需提供陪护人身份证明及照片。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登记条件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受理申请的当日内,查验资料,确认车辆,并以电子文件形式存档,核发号牌和行驶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注册登记

  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未列入《产品公告》或主要技术参数与《产品公告》不符的

  擅自拼装、改装的

  提交的车辆来历凭证、整车出厂合格证与车辆信息不符的

  其他不符合国家标准和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的情形。

  

* 声明:本文由四海网用户jz003原创/整理/投稿本文,生活百科栏目刊载此文仅为传递更多信息,帮助用户获取更多知识之目的,内容仅供参考学习,部分文图内容可能未经严格审查,欢迎批评指正。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