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海网首页
当前位置:四海网 > 生活百科

女子带前夫改嫁事件始末 起诉离婚带夫改嫁法院这样判

2019-07-21 12:08:02来源:四海网综合北晚新视觉

  法庭:

  不违反法律规定,符合公序良俗原则

  经过庭审,华埠法庭认为原、被告当初是自愿结婚,婚姻基础较好,婚后生育一子。但由于交通事故导致被告余某某受伤瘫痪、智力一级残疾,至今未有好转,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6年来,原告照顾家庭、看护被告及年幼的儿子,生活压力大,而被告长期无法与原告进行正常交流,亦无法履行夫妻义务、承担家庭责任,故对原告迫切需要帮手共同承担生活重担,应当给予理解。且案外人张某某与原告已经签订了抚养协议,双方结为夫妻后,将在被告家中共同生活,共同照顾被告以及抚养余小某直至成年,不违反法律规定,符合公序良俗原则。

  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百四十四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的若干规定》第二条之规定,判决准予原告李某某与被告余某某离婚,婚生儿子余某跟随原告李某某生活,同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原被告共同所有,被告余某某的财产由当地村民委员会负责监管。

* 声明:本文由四海网用户zhaoying原创/整理/投稿本文,生活百科栏目刊载此文仅为传递更多信息,帮助用户获取更多知识之目的,内容仅供参考学习,部分文图内容可能未经严格审查,欢迎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