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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顾客吃地沟油获刑 不法商贩就该严惩

2019-11-30 16:13:45来源:四海网综合

  (原标题:判刑1年,罚款20000元!给顾客吃“地沟油”,这两位火锅店老板在贵州获刑……)

  多彩贵州网微信公号11月29日消息,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0元!重庆两男子在贵州开火锅店,为节约成本,竟然给顾客吃地沟油!

  5个月内非法盈利人民币82050元。最终,这两个老板都“栽”了……

  为降成本,火锅店收集消费者食用剩下的火锅锅底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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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4月,伍某、段某共同出资人民币51万元从刘某(另案处理)处承包安顺开发区南马大道一家自助火锅店。2018年5月30日火锅店正式开业。

  开业期间,伍某、段某为了降低经营成本,获取更高利润,从2018年6月25日开始,授意店里厨师林某收集在店内消费者食用剩下的火锅锅底油。

  据悉,厨师林某用筛子过滤掉火锅锅底内的残渣,把剩下的锅底油通过洗油工艺,加水把锅底内的油洗出来。然后重新炼制洗过的锅底油,再次提供给在店消费的客人食用。

  5个月内,非法盈利人民币82050元。

  2018年11月1日,火锅店被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获。

  据统计,2018年6月25日至2018年11月1日,该火锅店销售的使用地沟油火锅锅底的销售总金额为82050元。

  法院判了!两老板被判刑1年,并处罚金20000元!

  2018年11月27日,伍某、段某均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

  经法院审理后认为,伍某、段某均以牟利为目的,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将消费者吃剩废弃的火锅残留物等非食品原料,进行收集加工制成“地沟油”提供给消费者食用,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近日,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法院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分别判处伍某、段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并扣押涉案的食用油予以销毁,违法所得人民币82050元依法上缴。

  舌尖上的安全必须守护!不法商贩,就该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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