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孤儿纳入保障 让事实孤儿摆脱救助之困
摸石过河:探索一条符合仪陇实际的路子
“我们着手开展‘事实孤儿’司法救助工作时,国内并没有可借鉴的经验。
多次尝试,不断探索总结,最终摸索出了一条符合仪陇实际的路子。”唐蔚告诉记者。
据了解,“事实孤儿”的法律认定必须具有公安机关出具的孤儿父母死亡证明,或法院出具的父母宣告死亡或失踪的法律文书。
“仪陇县有许多无法享受国家救助的‘事实孤儿’,所以我们决定发挥检察职能,进行司法救助工作。”唐蔚说,对符合诉讼条件的“事实孤儿”,由检察院支持他们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院依法宣告其父或母失踪,确认其孤儿身份获得救助。对不符合诉讼条件又确有生活困难的,促请民政、教育、卫生、扶贫等部门履行社会救助职责。
母亲失联,父亲因病逝世,照顾冯晓斌的重担落在了年过六旬的爷爷奶奶肩上。
在仪陇县度门镇,记者见到了腼腆害羞、不善言辞的冯晓斌。
被问及近期有什么愿望时,这个害羞的大男孩用很小的声音说想要一个篮球。
不富裕的家庭条件,逐渐年迈的爷爷奶奶,懂事的他很少向家里提要求。
“冯晓斌的身份认定,最困难的地方在于他母亲下落不明,但没有被认定为失踪。
”刘歆告诉记者,经过近一年的多方寻找,2015年5月,由司法局取证后,仪陇县检察院支持冯晓斌向法院起诉,要求宣告其母亲失踪。
2015年10月,该县法院宣告冯晓斌母亲失踪。
判决生效后,冯晓斌被认定为“事实孤儿”,获得国家救助。
孩子的事无小事。通过多部门联手,县、乡、村三级联动,仪陇县检察院对全县57个乡镇883个行政村的“事实孤儿”进行了地毯式排查,发现218个孩子符合“事实孤儿”救助条件,根据他们的具体情况,分类实施救助。
——支持起诉帮助解决孤儿身份问题获取救助。将排查出的25名“事实孤儿”,移交县司法局组织律师和法律工作者进行调查核实、取证。通过诉讼程序依法宣告其父母失踪,确认其孤儿身份获取救助。每名孤儿每月获得810元的救助金。
——督促相关部门履行职责实施救助。督促乡镇和公安机关调查核实11名捡养孩子身份并出具身份证明,直接由民政部门纳入孤儿救助。督促民政局、教育局对未获得救助的182名“事实孤儿”分类救助。经再次核实,仪陇县民政局将其中171名事实孤儿纳入困境儿童救助,每人每月发放400元基本生活费。县教育局免除110名在读“事实孤儿”在校期间的伙食费、住宿费、学杂费等费用,并根据不同读书阶段每年给予一定补助。
——发动社会力量实施立体救助。成立“护苗人”司法救助志愿者服务队,发动志愿者在每年儿童节、春节期间,深入各大乡镇调查走访,为事实孤儿送去书籍、玩具、牛奶等礼物。对人格缺陷的“事实孤儿”,组织专业人士开展有针对性的心理咨询和心理疏导。通过微博、微信、官方网站、电视、报纸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呼吁全社会共同关心“事实孤儿”。
未来可期:每个孩子都应拥有光明的未来
孩子是未来,孩子是希望,全社会应让每一个孩子都有所养、有所学、有所望。
2014年,仪陇县检察院联合县法院、司法、民政等部门会签了《关于联合开展事实孤儿救助活动的协作机制》,全面保障“事实孤儿”救助保护。
如果能许孩子一个光明的未来,那么所有的努力都值得。
念念不忘,必有回响。
四川省***周菊在该省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联合14名代表,向四川省检察院建议推广仪陇县检察院的“事实孤儿”司法救助工作,得到省检察院采纳;
省政协委员莫盛恩对“事实孤儿”司法救助工作充分肯定,并在媒体上发表文章呼应。
2018年6月,四川省检察院在全省检察机关推广仪陇县检察院做法,组织开展深入推进全省“事实孤儿”国家司法救助专项行动。
“检察机关的工作做得细致,联合牵动各部门,共同综合保障‘事实孤儿’的生活学习。”
仪陇县民政局社会事业股干部李丹表示。
仪陇县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委员会副主任汪世强表示,希望共同关注“事实孤儿”的教育问题,对孩子进行正确引导。
“虽然有国家救助金,但是大学学费对‘事实孤儿’的家庭而言,负担很重。
”仪陇县教育局资助中心主任何军建议,减免“事实孤儿”的部分学费,保障考得上大学的孩子能完成学业。
“让孩子们吃饱饭、有学上不是我们开展司法救助行动的终点,‘事实孤儿’的心理健康问题也不能忽视,希望这能引起全社会的共同关注。”唐蔚说。
据了解,今年7月,民政部、最高法、最高检等12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制度将于2020年全面实施,这意味着全国50万名“事实孤儿”将可领取生活保障补贴。
本文来源:中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