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减免中小微企业房租 出台16条措施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
5.缓解疫情造成的突出影响。
对符合条件的中小文化企业融资,通过“投贷奖”政策给予贴息、贴租等奖励。
对符合条件的小微、初创型文化企业房租,通过“房租通”政策给予房租补贴。
对受疫情影响的滑冰滑雪场所给予适当额度用水用电补贴。
按照有关规定对经营规范、信誉良好的
旅行社,
全额退还旅行社质量保证金,
待疫情结束后再适时重新缴纳。
对受疫情影响严重或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保障市民基本生活的重点
连锁餐饮(早餐)、菜店(生鲜超市)、便利店
等网点设立项目,对其给予房屋租金等支持,
支持比例上限由原50%提高至70%。
对于因疫情影响暂停举办的展会项目,如年内继续在京举办且参展中小微企业数量超过参展企业总数的50%,给予一定的场租费用补贴。
降低出租车运营成本,
鼓励出租车企业对疫情期间继续正常从事运营服务的出租车司机
适度减免承包金;
市区两级按照管理事权,可对采取减免承包金等措施鼓励运营的出租车企业
给予一定运营补贴。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体育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商务局、市交通委、市财政局、各区政府)二、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6.进一步增加信贷投放。
全年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增速,其中
国有大型银行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20%。
对因受疫情影响经营暂时出现困难但有发展前景的企业不抽贷、不断贷、不压贷,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中小微企业到期还款困难的,可予以展期或续贷。
(责任单位:人行营业管理部、北京银保监局、市金融监管局)
7.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加快和扩大LPR定价基准的运用,
推动2020年全市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较2019年再下降0.5个百分点。
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给予贷款贴息支持。
(责任单位:人行营业管理部、北京银保监局、市金融监管局、市财政局)
8.拓宽直接融资渠道。
中小企业股票质押协议在疫情防控期间到期,企业由于还款困难申请展期的,
可与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协商,展期3至6个月。
积极推进拟上市公司IPO、新三板创新层企业申请精选层辅导验收工作,采取非现场等灵活高效方式进行辅导验收。疫情期间,加快资本市场线上服务平台建设,组织辅导机构加大企业挂牌上市线上培训力度。
(责任单位:北京证监局、人行营业管理部、市金融监管局、中关村管委会)
9.提高融资便捷性。
加强金融服务快速响应机制和网络建设,开展“网上畅融工程”快速对接服务,充分发挥银企对接系统作用,提升金融服务可获得性,降低服务成本。
完善本市企业续贷服务中心功能,加快建设企业首贷服务中心,持续提高中小微企业“首贷率”、信用贷款占比,
小微企业无还本续贷占比提升20个百分点以上。
建设基于区块链的供应链债权债务平台,为参与政府采购和国企采购的中小微企业提供确权融资服务。
(责任单位:人行营业管理部、北京银保监局、市金融监管局、市政务服务局)
10.优化融资担保服务。
疫情期间,本市政府性担保机构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中小微企业降低综合费率0.5个百分点;对疫情期间提供生活服务保障的相关企业,担保费率降至1.5%以下;对疫情防控相关企业,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金融监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11.加强创新型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
进一步降低十大高精尖产业和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等地区资金困难的中小微企业贷款利率。力争2020年科创类企业贷款同比增长不低于15%,有贷款余额的户数同比增长不低于15%,针对因疫情造成中小微企业信用评级负面影响的,暂不予以信用降级。
对符合条件的中关村创新型中小微企业给予贷款贴息以及债券、融资租赁费用补贴。
(责任单位:人行营业管理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中关村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市财政局、北京银保监局、市金融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