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
四海网首页

张志超获国家赔偿332万元 案件具体情况细节始末回顾

2021-01-26 14:15:16来源:四海网综合

  入狱15年后无罪释放,张志超商议领取国家赔偿

  2020年1月13日上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淄博中院对张志超案终于再审宣判。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认为,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判决据以认定张志超、王广超犯罪事实的主要依据是两名原审被告人的有罪供述,以及有罪供述与其他证据的印证。但本案无客观证据指向张志超作案,张志超的供述与证人证言存在矛盾,张志超、王广超有罪供述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存疑,认定张志超实施强奸并致死高某,侮辱高某尸体的犯罪行为的证据没有形成完整的证据体系,没有达到证据确实、充分的法定证明标准,故原审认定张志超犯强奸罪、王广超犯包庇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能认定张志超、王广超有罪。

  2020年6月1日,张志超向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提出国家赔偿申请,申请赔偿的金额为788.9万余元,其中包括侵犯人身自由赔偿188.9万余元,精神损害抚慰600万元。

  2020年10月19日,山东临沂,张志超在一段自拍的视频中表示,这些赔偿弥补不了15年遭受的痛苦和屈辱,希望得到公开的赔礼道歉。

*声明:本文由四海网用户yanfang原创/整理/投稿,本站收录此文仅为传递更多信息,帮助用户获取更多知识之目的,内容仅供参考学习,文图内容如存在错误或侵害您的权益,本站承诺2小时内完成处置反馈工作。